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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報報

支持青少年自決自主,18歲投票權長路迢迢/林于聖

發佈日期:2023.01.19

更新日期:2024.02.20

支持青少年自決自主,18歲投票權長路迢迢
18歲公民權修憲失敗的反思與展望

文/林于聖(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副秘書長)


「564萬票同意,501萬票不同意,十八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因未達962萬票同意票門檻,確定不通過。」2022年11月26日,在中正紀念堂舉辦的十八歲公民權開票晚會現場氣氛低迷,直到幾個月後的現在,參與倡議的諸多年輕人及公民團體皆持續反思,我們究竟做錯了哪些事情?為何同年3月25日獲立法院跨政黨立法委員們全票通過,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等四個立院黨團9月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支持,在整體宣傳過程中包括蔡英文、朱立倫、柯文哲、陳椒華等四位政黨主席皆錄製支持影片力挺的修憲案,卻在象徵直接民主的複決結果出現巨大落差?為何最終同意票53%、不同意票47%,有超過500萬公民,在幾乎所有政黨皆表態支持的議題中,投下了不同意票?

組成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的諸多公民團體及學生聯合會,選後紛紛針對修憲失敗進行了討論,除了高不可及的修憲門檻、民眾可能傾向對執政黨不信任投票外,我們將叫好不叫座的因素區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反方普遍不認同18歲是成年門檻、二是修憲案宣傳成效不佳。

18歲是成熟到足以擁有投票權的年齡門檻嗎?

回首本次修憲案的正方倡議核心,是希望促使社會大眾認同18歲是個成熟到足以擁有投票權力的年齡門檻,期待藉此讓憲法、民法、刑法、公投法、兵役、駕照等各種法令規範,能夠在成年定義上齊一標準。相對的,在投下不同意票的反方眼中,則普遍認為18歲還不夠成熟,縱然其中半數認同可以給予選舉投票權,針對18歲可能將擁有被選舉權、可登記成為選舉候選人乙事,卻是壓倒性的反對態勢,成為投下不同意票的關鍵因素。

分析原因,反方比例最高的40-60歲族群 ,恰巧是子女仍在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階段的家長族群,在高中職校學生在學率高達99.54%、高等教育在學率亦達89.81% 、同時勞動參與率僅有8.94% 的現況下,年輕人較晚出社會且生活及學費高度依賴家長經濟支持,生活尚未完全獨立。家長們當然很難接受,仍在跟自己索取學費、生活費的子女,在選舉上擁有跟自己一模一樣的投票權利。

因此縱然年滿18歲可以結婚、買車、買房、考駕照,可以自行創業擔任公司負責人,犯罪得負完全責任而不再享有未成年保護傘,得服兵役在必要時候上戰場保家衛國,但因為家庭關係中18歲成人普遍並未真正獨立生活,因此被認定不夠成熟,所以不能擁有投票權,便成為體制上雙重標準的難堪存在。

議題討論熱度低落與中選會宣傳成效不佳

「這次選舉怎麼有張修憲公投票?」此次地方選舉,許多選民是在拿到選舉公報或進投開票所領到選票時,才赫然發現居然有個修憲複決案需要投票,更枉論會有議題討論的可能。檢討原因,包括行政機關未能以等同憲法層次的規格進行修憲案宣傳、公民團體宣傳資源有限、缺乏反方團體以致議題無討論熱度、疫情衝擊與負面選舉下的選情低迷及地方選舉議題在地化特性等因素,導致修憲案根本未能進入選民的視線範圍。

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尤其是行政機關在整體宣傳上的不足,台少盟等倡議團體一再表達期待行政機關能夠以符合憲法層次的高度,投注資源進行不涉及支持與反對立場的修憲案宣傳,卻未獲正面回應而仍僅以一般公投案視之。甚至根據筆者經歷,選前兩周的11月17日,台少盟與台權會等諸多公民團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抗議中選會枉顧確診者投票權利時,現場就有半數專跑第一線的專業媒體記者們,不知道中選會的修憲複決案宣傳主軸,不知道原來選會以我國知名職棒投手郭泓志作為代言人來宣傳修憲案

18歲是個成熟到足以擁有投票權力的年齡門檻
示意照片。Image by Chi Sac from Pixabay

民眾對修憲複決案法律效果的陌生疏離

在多數民眾根本不知道有修憲案的情況下,溝通對話無從說起,資訊只能回到普遍性最高的選舉公報及選票上: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憲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立法院通過之修正條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

而從字面上解讀,不諳法律概念的民眾多會聚焦「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字句,認為修憲案通過,年滿18歲將立刻擁有被選舉權,可以參選縣市長、鄉鎮市長、立法委員、甚至中華民國總統,忽略「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字句,誤會現行參選公職的年齡規範將被打破,以為包括憲法第45條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須年滿40歲;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4條規定直轄市長與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30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26歲等規範條文,皆將因此立即降到18歲,此項疑慮在投票前幾天引起社群網站及Line群組的各種揣測與質疑,成為無法忽視的反方觀點。

共同創造一個鼓勵青少年自主探索試錯的友善環境

面對修憲失敗的結果,未來嘗試提出釋憲、修選罷法皆有可能,但在此之外,台少盟仍得回到初衷,即希冀社會各界能夠形成一個支持、包容青少年學習成長的積極氛圍。無論是對孩子無微不至關懷呵護的直升機父母,或者害怕年輕人犯錯受傷而剝奪探索機會,都會導致青少年在缺乏足夠閱歷準備的情況下,直面蘊含殘酷叢林法則的現實社會。

畢竟保護過度是一種傷害,我們要鼓勵年輕人還待在教育環境中的時候去多方嘗試,哪怕因此犯錯、跌倒受傷,也有環伺在側的照顧資源支持跌倒的年輕人再站起來。真的不需要擔心年輕人投票選錯人,畢竟縱然是投票經驗豐富的資深公民,亦難免有自我懷疑是否選錯人的時候。

我們每個歷練豐富的大人,都是在各種不如意中成長,別再試圖為下一代搭建無菌的溫室環境,網路資訊衝擊下,所有封鎖、阻隔外部影響進入校園的努力皆難以生效,我們不如好好提供青少年能夠勇敢探索的支持體系。正如同covid-19疫情下生活策略的堵不如疏,鼓勵支持年輕人大步前行,給予18歲青少年自決自主的權利,終究會是台灣公民社會發展的一項必然。

延伸閱讀: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十八歲公民權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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