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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報報

【貧困觀測站6】鬼門關前走一遭的卡債族/簡錫堦

發佈日期:2022.11.22

更新日期:2024.01.18

【貧困觀測站6】
鬼門關前走一遭的卡債族

文/簡錫堦 (反貧困聯盟召集人)


1985年,美國的花旗銀行在台灣發展消費金融,發行信用卡擴張個人信用,花旗的示範和擴展成功,刺激了保守的台灣銀行業。隨著金融自由化的開放政策,各銀行交相競逐「消費金融業務」。由於它是無擔保的信用消費,原本對信用調查還算嚴謹,但後來為了掠奪市場,而鬆綁發卡徵信。甚至委由代辦公司街頭招攬,贈送發卡禮品誘引,擴增信用卡市占率,倍增營收。

銀行依恃違約延緩還款者,須付20%高利率的循環利息和違約金,即使發生少數呆帳仍可保厚實利益;且可用恐嚇討債手段,或經法院確定債權可從債務人服務的公司扣取債務人三成薪資,直到還清債務;還能扣押債務人財產拍賣抵債,呆帳風險不大,因而大力擴展。

消費者意圖支付方便而無節制地刷卡,不瞭解20%循環利率加違約金的可怕,所欠債務三年即翻2倍,六年則成4倍。卡債者永難還清債務,被戴上難以掙脫的「卡奴」枷鎖。

2006年,卡債族高達52萬人,在威逼恐嚇式的催收下,許多家庭破碎。欠卡債自殺者頻頻發生,甚至攜子女燒炭或跳河自盡事件,卡債自殺成為當時震驚社會的重大議題。

卡債自救運動應運而生

筆者時任「泛紫聯盟」召集人,聯盟旨在幫助弱勢者脫離困境,建立公平正義制度。義不容辭受理卡債者的陳情,並組織卡債族對抗銀行的不當催收。針對前來申訴的千餘名卡債者作問卷調查,然後公布「十大惡質銀行排行榜」,揭發恐懼催收行徑,列榜銀行始稍微收斂。

繼而尋求時任法扶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律律師提供法律協助,他本以為卡債者都是奢侈浪費、欠債不還錢的人。當他聽了計程車司機陳述為了早產兒開刀及住院,才欠下卡債,每天開車16小時以上仍無法還清,債務卻越來越多。心灰意冷下想跳崖自殺,但慮及妻兒未來生活,又聽說有人願意幫卡債族,萌生一線希望才打消自殺念頭。另一位未婚懷孕的小姐飽受公司歧視,以工作不利被辭退,失業才積欠卡債。每天面對催收恐懼,痛苦萬分。深怕連累男方,試圖取消婚約、拿掉小孩等等駭人事件,頗為悸動而挺身相助。

卡債族和關心團體走上街頭爭取更生破產法案通過

催生清理債務立法的艱難奮鬥

林律師召集法扶會律師聽取卡債者困境,組織「法律諮詢律師團」提供協助,但銀行拒絕律師陪同債務協商,進而尋思立法解決。參考日本債務更生、破產相關法律,擬定《債務清理法草案》,比照日本、香港將個人破產納入,讓債務人有「重生」的機會;仿效美、日,訂定《債務催收行為法》,禁止暴力脅迫的討債方式。在社會關切卡債議題當下,促請司法院提出官方版本;遊說立委加快立法進步。在徐中雄委員積極協助下,司法院終於有提案版本,能和立委提案併案審查,順利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而《債務催收行為法》則由金管會以行政管理權,訂定「禁止不當催收行為規定」來解決。

信用卡因為過度授信和不當宣傳發卡成為卡債族的人生枷鎖

法扶律師與第一件清算個案遞件

消債條例上路法扶舉辦戶外記者會宣告

司法院版本過於保守,立法時又受銀行業遊說干擾,使得《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著重在「事前協商」,銀行掌握更生和清算的門檻大權。初期通過更生和清算者百分比僅是個位數,搶救不了與日俱增的卡債族。

我和林永頌律師遂籌畫發起「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採社會運動方式催促再修法,讓卡債者現身說故事、以行動劇凸顯不義事實。歷經十年50多場的抗爭,受到媒體關注報導,陸續完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六次部分條文修正。主要修法:以法官、事務官主持的「調解」為主,取代「協商」,公權力介入排除銀行影響。債務人誠實申報所得和支出(列舉或以所在地區最低生活費乘1.2倍計算),依還債能力來清償債務,所得扣除生活必須支出的餘額為清償金額。選擇更生方案者最多以還款六年為限,就可勾銷債務;若申請前兩年收入減支出無餘額者,可選擇清算方案,債權人的清算集團得處分債務人財產償債,限制債務人必須過刻苦生活。修正夫妻共同財產剩餘價值分配,請求權為一身專屬權,債權人不得代位請求分配,以免造成房屋被拍賣,夫妻失和家庭破碎;修法降低信用卡最高利率,由20%降為15%。減輕卡債者負擔,得以清償債務獲得重生。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以行動劇呈現代辦業者剝削卡債族的荒謬

林永頌律師更促成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消費者債務清理法律扶助專案」,指派專業律師義務為債務者處理債務問題,扮演法律實務重要的角色。依據司法院統計,至二○二一年聲請更生結案通過更生率達80.52%、清算程序終止的成功率93.46%、清算裁定免責成功率73.62%,但經法扶協助者更生和清算成功率都逾90%。讓債務人仰賴法律解決問題,看到一線希望。

2017年,台日韓「貧窮與債務國際研討會」時,與會的日本代表指出,日本經濟繁榮下潛藏著貧窮與債務又惡化,債務自殺者驟增。南韓代表表示,南韓每年有一萬多人自殺,其中五分之一因債務走上絕路。相較於我國卡債問題趨緩、自殺事件減少,歸功於卡債自救會催生立法,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法律支援。法扶為了擴大協助債務人,債務人申請協助可免「資力審查」,造福全國卡債者。

銀行失去優勢則趨嚴審查信用,發卡較為謹慎。開始發展「行動支付和電子支付」從帳戶扣款方式,管控奢侈及惡意消費;消費者得學會自我理財和審慎刷卡,以免再陷入債務深淵。

法扶持續與日本韓國的債務自救團體與協助團體有交流聯繫

林永頌是卡債者的救星

若無林律師的熱血襄助,台灣的卡債問題無法如此迅速地獲得解決。林律師是謙誠的基督徒,以「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為座右銘。個人從事社運,難免涉及訟事,多次幸得幫忙義務辯護,尤其在勞工職災和不當解雇案都委請他出庭辯護。

1995年,他參與發起「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時,因為律師們不解社會運動而邀我協助。行動過程曾以行動劇控訴司法弊病,還邀集數百律師「著律師袍遊行」,震撼社會,使得司改會成立伊始即一砲而紅。每年公布十大司法弊案,我也以漫畫詮釋內容。公義氣味相投,建立合作情誼,故而他雖明知投入卡債運動必定是長期作戰,也義不容辭。

他長年從事司法改革,作戰經驗豐富。20年前台灣發生史上最大的職災,RCA(美國無線電公司)汙染毒害員工,他協助508位被害人向RCA提起訴訟,歷經18年纏訟,打贏官司讓受害者獲得賠償。也挺身為冤案死刑犯辯護,營救鄭性澤、徐自強、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邱和順、陸正、江國慶…等,為司法正義不顧自身誹譽,是位令人敬佩與正義勇敢的律師。

十幾年來,卡債自救會在他領導之下持續運作,每周兩次定期會議,並開放法律諮詢,疫情期間才改為線上服務。目的在激發卡債者自信,不再躲債誠實面對,無需造假資料欺騙法官,才能順利解決。訓練自救會幹部,以他們自身如何成功解決債務的經驗,同理心鼓勵、慰藉同樣處境的卡債者,並關注過程進度和提出建議。林律師除了自己事務所外,也邀請同行律師來當顧問,參與法律援助。其中趙興偉律師及其事務所夥伴,是處理卡債案件最多的律師,他常參與會議指導。

招開記者會透過個案的發聲,讓更多人了解債務問題的所在

30幾年前,日本多重債務人事件爆發,也是由一群律師自發組成律師團協助解決,經驗非常豐富。林律師邀其互訪,而成立「台日韓金融受害人交誼會」,台灣代表以法扶及自救會為主,輪流在三個國家召開國際會議,交流處理債務及法制建立經驗。

社會的進步大抵是由進步的少數先行者促成的。台灣的卡債事件也是這樣,凝聚債務人、社運者、律師及法扶的力量,化解社會危機,建立更良善的法制。貧困的債務人才得以從鬼門關被救回來,重返正常人生。

年關即錢關,辦理記者會呼籲銀行暫停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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