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noscript使用
跳到主要內容
:::

法扶報報

【貧困觀測站5】青春換文憑求翻身 卻掉入學債貧窮陷阱/簡錫堦

發佈日期:2022.10.26

更新日期:2024.01.18

【貧困觀測站5】青春換文憑求翻身 卻掉入學債貧窮陷阱

文/簡錫堦 (反貧困聯盟召集人)


台灣教育政策原本受三民主義影響,保障受教育平等機會,以公立學校為主,學費不高並廣設獎學金,協助弱勢小孩就學。造就了如阿扁從三級貧戶一路讀到大學,考上律師並當上總統,堪稱台灣美談。

1990年起遂行新自由主義,使用者付費大行其道,鬆綁學費,逐年縮減獎學金預算,改採擴大學貸方案,學貸就此成為青年就業前的人生第一筆債務。教育部認為高等教育非義務教育,教育成本應由學生承擔;倡言放寬學貸,延長還款時限即能解決。但隨著低薪趨勢更形成沉重壓力,難以翻身,三級貧戶子女出頭天宛如童話故事。

高教工會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資訊,依購買力平價換算各國大學生一學年的平均學雜費,我國屬於昂貴之列,排名全球第十四名。學貸債務至2019年總額達1832億元,學貸件數504萬件(每學期申貸一次算一件)。低薪學貸族又得還學貸,每月的食物、房租和學貸占薪資約七成,再扣除交通及日常必需品,幾乎成了月光族。肩負比同儕多了幾十萬元甚至百萬元的負債,是青年貧困而難以翻身的原因。

2019年,依教育部統計近89萬名申借學貸者中,有數千人逾期未還款,而遭移送催繳,欠繳金額並不大。若區區十幾萬元都無法籌還,弱勢青年貧困處境令人唏噓。

各國政府如何因應學貸債務問題

1860年,美國雖處內戰,仍仿效歐洲先進國家通過《摩利法案》(The Morley Act),實施免學費政策,使得後來優秀州立大學遍及全國。就連紐約私立柯柏學院(Cooper College)也採取免學費制度,吸引優秀青年就讀。

雷根總統上任後,勵行《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教育逐漸商品化。學校朝向企業化,競相興建豪華大廈,有游泳池、高級廁所、娛樂設備,奢華如大飯店,用以吸引學生;並助長學費狂飆、教育階級化,排擠中下階級受教育的機會。其任職總統的近十年間(1981-1989)美國聯邦學貸成長了四倍,暴增至1兆6000億美元,全美至少有4300萬人背負學貸債務,惡化青年貧困處境。

2022年八月美國總統拜登宣布,將豁免年收入不及12萬5000美元的學貸者,最多可勾銷一萬美元學貸債務,但這項政策引起共和黨和民眾疑慮,政策落實仍阻力重重。

2006年,英國大學學費的上限只有3000英鎊,但2012年卻直接調升至9000英鎊。之後,英國政府再次通過立法,將學費上限由9000英鎊提高至9250英鎊。英國學費高漲三倍後,學貸債務也一路狂飆。英國原有20年償還不了的學貸,可一筆勾銷的償還制度,但新制將學貸赦免期限延長為30年,引起怨聲載道。

南韓四年制大學,每年平均學雜費,飆高到668.8萬韓圓(折合新台幣約15萬元)。高學費使每年將近250位大學生,因為繳不出學費,而走上自殺絕路,韓國因此背負著自殺率世界第一的惡名。

高等教育的受教育成本成為學子出社會的沉重負擔
Image by StockSnap from Pixabay

我國政府面對學貸債務的處理方式

我國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公立大學學生每年每人得到的公部門挹注約9萬9000元;私校學生則只有3萬4000元。私校資源遠遜於公立學校,學費差距近一倍,且私校學生大多來自中下階層家庭;私大70%學生依賴學貸就學,我國學貸青年逾94萬人,十年來成長近七倍。40%私校學債學生須打工賺取生活費,平均每週打工時數超過18小時,無法專心課業,畢業後也不易找到好工作。

2012年反貧困聯盟成立,共同發起團體青年要好野提出「學貸量能還款方案」:主張申貸人年收入超過工業及服務業平均薪資之60%者,其超過餘額之50%為最高還款金額。年收入未超過工業及服務業平均薪資60%或為低收入戶者,該年度免予繳納。貸款償還期以25年為限,按前二款規定繳納最低還款金額,於貸款償還期限屆滿而未能清償學貸者,予以免責由政府概括承受,赦免其學債。

並進行遊說當年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蔡英文及宋楚瑜簽署承諾。馬未簽署卻另提方案:只放寬弱勢學生申請就學貸款限制,包括還款期限從1.5倍延長至2倍,倘若貸款4年8學期,現行借一個學期學費,還款期限是1年,借8個學期就是8年,放寬後可延長還款期限至16年,加上緩繳3年,最長可達19年,迴避25年未清償學債一筆勾消。蔡英文雖簽署承諾但並未當選,直到次一屆當選總統,也未履行此項承諾。政府只放寬學貸還款條件,貸款人不論經濟條件,可申請「四年繳息期」,期間只繳息不用還本金,以減輕學貸壓力。這不過是延後四年償還本金,實則債務依舊,壓力更綿長。

解決學貸貧困的建議

台灣從而以新自由主義治國,悖離三民主義的社會民主制度所主張的教育非商品,以及教育平等權的治國理念,著實不利個人及國家發展。社會民主國家主張教育是基本人權,保障人民發展權;若成為商品,將排除購買不起者的發展權利,教育不應設金錢門檻,因而北歐國家和德國實施免學費政策,終身享受教育平等權。這應是我國終極理想的教育制度,即可媲美芬蘭和瑞典,讓人人皆能享受教育平等,發展自我。

我國實施十二年國教,以普及提升國民素質為目的,理應全部免學費。但至今只有高職免學費,高中則得排富;近77%的民眾認為,排富門檻無實質助益,反而製造階級對立。如果政府能大力改革,遂行公平稅制健全財政,何須排富?甚至是大學,也能逐漸施行免學費,落實教育平等,使階級流動無礙。

台灣縱然無法師法北歐施行免學費,至少應先充足獎助學金,減少學貸依賴,扶助弱勢者就學。英國許多私立中學提供高額獎學金給天資優異的學生,許多弱勢、低收入學生因而得以進入牛津大學等最佳學府就讀,一如早期我國弱勢家庭子女,也能仰賴獎助學金完成大學甚至博士學位。增加足夠獎助學金只是恢復以往良政,社會反對阻力最小也較容易成功。普及獎學金及助學金,或許是當前的補救方法。

對於目前陷入學貸困境者,可施行學貸最高還款額度及還款期限,而予以豁免債務;讓弱勢青年擺脫終身還債的枷鎖,走出貧困牢籠,看到人生的希望。但深受使用者付費思想影響的國人,可能發出如美國眾多反對豁免學債的聲浪,認為讀大學和博士並非人人所需,不應花用國家預算來成就個人。最大的阻力在於「使用者付費的價值觀」,勝過「教育機會平等」及「保障個人發展」的人權。翻轉觀念難如登天。

目前就學貸款雖然可以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法》,亦即如果還有能力及收入者,可以收入扣除生活必須支出的餘額來還債,經法院裁定更生,按月還款,六年就可免除債務;如果無能力還款者,經法院裁定清算免責,即解除其債務。然而實務上面,往往因為就學貸款等學債有保證制度,通常弱勢家庭結構中,子女跟父母都無力負擔,此時可能要透過一起辦理債務清理的方式來處理,但這樣的處理資訊目前尚不普及週知,尚有待大眾媒體協助宣傳週知。

債務是貧困者難以脫困的枷鎖,可能因此喪失鬥志,無法發揮其潛能而鬱鬱終生,甚至自殺了斷,這是社會至大的損失。少子化時代嚴重欠缺人力,更應珍惜青年的創造力與對社會的貢獻。瑞典「教育免學費」制度,讓人人發展自我潛能,激發研發創新,提振國家競爭力,可能是推動均富社會的動力引擎,值得參考。

主題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