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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2.08.23
更新日期:2024.01.18
政府怎成貧窮製造和壓迫的元兇---初始分配不公平是貧窮的肇因
文/簡錫堦(反貧困聯盟召集人)
「新自由主義」是資本主義全球化更精緻的論述。主張小而美的政府,一切尊崇自由市場,反對國家對國內經濟的干預、對商業行為和財產權的管制。反對最低工資、勞工集體談判權。支持利用經濟、外交或軍事手段來擴展國際市場,掃除「資本主義全球化的阻力」以便資本擴張。美國總統隆納·雷根(Ronald Wilson Reagan)和共和黨,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柴契爾(Margaret Hilda Thatcher)和保守黨,是新自由主義的擁護者和舵手。
台灣是全球「新自由主義國家」典範
我國政黨輪替三次,但無論哪個政黨執政都堅守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而教育和媒體傳播也不斷以此種思想進行洗腦,人人都可琅琅上口說:小而美的政府鬆綁一切管制,公營事業私有化才有效率;使用者付費才不會造成浪費和福利依賴。儼然成為社會價值觀,而不再思考小而美的政府鬆綁一切管制,造成財團破壞生態環境,亞泥逾期違法開採;光電風電為了獵地蓋發電場,掠奪濕地、原民保留地及森林用地;政府為了圖利建商炒房,拋售公有地助燃;租稅優惠財團富人,拉大貧富差距。被洗腦「發展至上」而從不懷疑。
公有銀行私有化,圖利財團把持壟斷金融體系,倍增財富;打壓工會致使工會組成率偏低,扣除為了參加勞保的假職業工會,企業及產業工會,其組織率近年均維持於7.6%,排名全球末端。又聽任雇主解僱工會幹部,工會式微無力談判調薪,薪資停滯不前。勞工的團結權被閹割,締結協約權和行動權也被壓制。台灣真正是全球「新自由主義國家典範」。
初次分配是指國內生產總值(GDP)直接分配予勞、資的報酬。 依據主計總處發布2020年國內生產毛額分配結構。其中,企業營業盈餘占GDP比重,攀升至34.49%,為近三年最高,僱員工報酬占GDP比重為44.98%,近二年最低。老闆分配到34.49%,勞工人數眾多卻只分配到44.98%,經濟果實大多分配到老闆口袋,顯現初次分配不公平,是勞工貧困的開始。
長期以來,政府以「長工時低工資」政策來吸引鼓勵投資,企業倚賴勤奮又便宜的勞動力成癮,不思產業升級,以致被踢出四小龍之外。二十年前我國GDP成長在四小龍中皆排名第一,韓國薪資只是台灣的七八成。但韓國不採低工資政策,逼使企業產業升級,自創品牌擠進國際競爭前列。如今我國已被擠下,薪資倒轉為韓國的六七成。香港薪資也是台灣的1.5倍、新加坡則近乎台灣的2倍。這是政府「低工資政策」促使貧窮者日益增多所帶來的禍害。
國人認為,愛拚才會贏,不分晝夜勤勞工作才是好勞工,讚頌勤奮的勞工是臺灣經濟奇蹟的推動力,因而我國長工時排名全球前列。2017年勞基法修法,七休一的鐵律被彈性放寬;兩週變形工時可適用於各行業,連續工作十二天不違法;輪班間隔十一小時可縮短為八小時;取消休息日加班做一小時給四小時加成加班費;單月加班上限由四十六小時延長為五十四小時;特休假可遞延至次年,方便資方調派人力。執政者怎說「勞工權益保障不變」?是越修越侵害勞動人權,延續長工時低工資勞動條件,死守代工生產模式,無法產業升級,恐淪為三流經濟體。我國平均年工時,高於不加班的瑞典逾400小時,台灣勞工如此賣力,產能卻遠不及瑞典的六成,所得也僅瑞典工人的一半。
希臘破產時,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研究,當時希臘人每年工時為2011小時,德國1371小時,但希臘工人效率卻只是德國工人的三成。長工時發展經濟論,不攻自破。
我國以「基本工資」取代「最低工資」的計謀
依國際勞工組織(ILO)於1970年通過《第一三一號公約》第三條亦規定,決定最低工資之要素應考慮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水準。也就是最低工資的定義,必須足以保障勞工及其家人有尊嚴的生活所需。落實憲法生存權及工作權之保障。
我國以基本工資取代最低工資,旨在規避最低工資的定義。1990年我國平均每戶有3.95人,1984年勞基法實施,「基本工資」應訂在足於養活3.95人的金額。當年最低生活支出每人約4000元,乘於3.95,也該訂定基本工資為15800元,卻只訂為9750元。即使今(2022)年一月每戶平均人口降到2.59人,乘以全國最低生活費平均約15500元,若加以考量平均每戶就業人口數,參酌109年平均每戶就業人數1.37人狀況下,至少要訂在29300元(15500*2.59/1.37=29303),然而目前基本工資僅25250元。其間仍有一定差距,剝奪勞工生存權,實在是惡政呀!
這樣的體制,仿若恰恰印證了卡爾·馬克思(Karl Marx)所說的「國家是由一小部分有產者,剝削無產大眾而創造出來的上層結構的機器」。
20年前,政府以調高軍公教薪資來拉抬全國工資,現在資本家嘗到低工資甜頭,大力阻攔基本工資調升,且學聰明了,反正調高的人數只是不及10%的底層勞工,不再連動調高整體薪資,使薪資凍結於低薪狀態。
新自由主義促使資本主義全球化,競爭激烈催化雇傭關係變異。雇主為了降低工資成本,派遣勞動、部分工時及假承攬應運而生,省掉假日工資、福利、獎金、退休金及勞保給付。新興叫車和外送平台採取「承攬關係」,不能組工會、無勞保、無休假、無加班費、無福利,甚至發生車禍也要自己負責。這種變形雇傭關係等同解構《勞基法》,外送員形同奴工。
雇主招募部分工時的時薪工人、派遣勞動者以及外送人員,都以工作自由來號召;叫車、外送員的承攬關係更被美稱為「自己當老闆」。矇騙年輕人蜂擁前往應徵,政府卻對派遣勞動及真雇傭假承攬無法可管。放任企業公然剝削勞工,賣命工作卻落得窮苦一生。日本派遣勞動和中國的快送承攬,人數龐大,已成勞動貧窮的社會問題,我國應引以為鑑。
義大利和西班牙裁定外送員為正式雇員,增訂保護條款,規範業者須與工會簽團協、替外送員加保綜合性社會保險,並享有勞健保和失業補助,讓共享經濟更有保障。今年五月一日實施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並未強制共乘司機和美食外送員的企業為其從業員加保,外送員必須自己以產業工會會員加保。逾80000名的外送從業員,不及千人加入「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此法並無法保障他們職災的災難,更免談勞基法的勞動人權。必須另立專法或修勞基法明定平台企業「雇主」角色,完善保障從業員權益。
拋棄新自由主義的枷鎖 改行瑞典社會民主主義模式
拋棄新自由主義的枷鎖,改行瑞典「社會民主模式」或許是改革的契機。一九三○年代,瑞典是全球罷工最多的國家,重挫經濟,民生凋敝。直到1933年首相佩爾·阿爾賓·漢森(Per Albin Hansson)倡議「人民之家」願景,以「自由、平等、團結」打造人間天堂的福利國家;1936年,工會和雇主協會在薩爾特舍巴登(瑞典語:Saltsjöbaden)小鎮協商,簽署「基本協議」,之後每年在此召開會議,修訂新約。勞資每年協議,訂定有尊嚴的工資和勞動條件。推行適性發展的教育,培育具創造力的勞工,生產高附加價值產品,提高企業競爭力,獲取更多利潤,資本家願繳較高稅負支持福利制度永續,勞資雙贏的良政,這就是國際稱羨的「瑞典模式」。
我國政府除應協助產業升級,創造更多附加價值產品,增強國家競爭力,共創勞資雙贏與產業永續。同時更須扶植保護工會壯大,讓工會能和資方平起平坐,有實力締結協約,落實保障勞動人權,讓勞工擺脫貧困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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