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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非正規住居看居住權與財產權的矛盾/何友倫
  • 2017/03/06
  • 從非正規住居[1]看居住權與財產權的矛盾

    文/何友倫(民間司改會研究員、前華光社區訪調小組)


    居住權三個字,對一般人來說虛無飄渺,不過就是一個人有安身立命的地方,至於要如何找到,那是各憑本事。有錢的可以在市中心住豪宅,沒錢的以時間換取金錢,住偏遠的地方就好,不管怎麼樣,「住」這件事,象徵著你有多少「財富」,跟你有多少「財產」綁在一起。然而,在居住和財產是分離的「非正規住居」狀況下,事情就並不是那麼簡單,以下筆者想從過去參與的社區運動開始說起,談談「居住」能不能顛覆過去的印象。

    華光社區拆遷將弱勢者人生歸零

    2012年底華光社區發出第一波的拆遷訊息,在同學的牽線下,筆者開始將近一年的反迫遷抗爭運動。華光社區位在中正紀念堂旁邊,日治時期是關押犯人的台北刑務所,國民政府遷台後,改為台北監獄,監獄週邊是司法官宿舍,在法院工作的法官、檢察官甚至是監獄的工作人員,都就近在旁居住。職位的高低也決定分配的宿舍,官位高的可以分配到平房,較基礎的工作人員可能就在空地自行搭建,求一個遮風避雨的場所。而戰後嬰兒潮所帶來的人口成長,在政府默許之下,監獄周邊的空地逐漸被人民自行建造的房屋所填滿,經濟起飛,諸多城鄉移民也移入華光社區。因此,華光社區在法律上雖然被稱為違建,卻是一個歷史情境下的產物,非但不是強佔國土,而是承接了政府住宅政策的失靈。

    居住在宿舍的居民早在我們進入社區之前,受領政府數額不等的金錢補償而離開。剩下的居民,多半是住在違建內的弱勢居民,他們被國家控告,除了必須自行拆掉房屋外,還必須負擔高額的不當得利。在法律上,他們被認為是侵佔國土,他們安身立命的地方,底下是數百億的利益,在缺乏民法「所有權」的保護下,他們使用這塊土地自然被認為是非法佔用。說來諷刺,居民過去因為經濟條件不如人,所以選擇住在華光社區,日後卻因為他們好像沒那麼慘了,國家就以司法訴訟的形式,將他們的努力一筆勾消,讓他們的人生歸零。

    脫鉤所有權,回歸土地公共性的居住權思考

    違建,也就是非正規住居的拆遷,往往更能呈現居住權與財產權的強烈衝突,他們面對的是最赤裸的國家權力,在居住權尚未被法院普遍承認的情況下,沒有任何的法律可以保障他們,他們無法主張房屋的所有權,所以不會有任何形式的補償,又因為土地是國家的,所以必須負擔這塊土地因為被佔用所受的損失。因此真正要提出來的問題,是為什麼土地、房屋只能夠以私人財產的概念來思考?如果國家的土地,也只以私人產權的概念在操作土地的價值,那麼,土地的公共性在哪裡?

    在居住運動談公共性似乎是一件矛盾的事情,會這樣說,是因為我們對於居住的想像,往往與所有權的概念結合在一起,必須先有房地產,才有資格繼續談居住這件事,如果欠缺這張入場券,居住對於一般人猶如天邊般遙遠。這也正是為什麼居住權運動難以討論居住公共性的緣故。然而,若我們重新思考公共性這個概念,其強調流動,個人財富的積累應該盡量避免。放入居住權運動,即轉換為房地產與居住應該脫鉤,居住應該注重一個人能不能擁有一個有尊嚴的安身立命之處,而非以財產來衡量居住的可能。

    若房屋不應被商品化,言下之意,它不應被視作財產權,那麼居住權運動將可能開展更多討論,這也是為什麼非正規住居的抗爭運動,特別強調土地開發這種資本邏輯的緣故。若土地以商品的角度思考,那麼我們看待居住的視野,又將陷入早先沒有財產權不能談居住權的概念。故問題的核心直指著「私人的財產權」與「應該建構公共性概念的居住權」兩者的矛盾與衝突。

    我們對於居住的想像,往往與所有權的概念結合在一起,必須先有房地產,才有資格繼續談居住這件事,如果欠缺這張入場券,居住對於一般人猶如天邊般遙遠。這也正是為什麼居住權運動難以討論居住公共性的緣故。

    將原本居住者的安置納入土地開發思考中

    重新檢華光社區,其普遍被認為是台北市中心精華土地與上面殘破住家的問題,兩者可以被分別看待,資本邏輯的思考,是沒有權利的人當然不該住在這邊,若有極度弱勢的情形,政府盡力安置即可。但是以公共性的概念重新思考,我們可能會得到不同的結果,例如土地不該被視作資本積累的工具,則上面居住的人,自然不會成為開發的障礙,反而會成為開發中必須一起被思考的「人」。若要安置,也可能是具備流動前提的安置,換句話說,安置並非只是賞你一個可以長期居住的地方,反而必須與國家的公共資源做一個整體性的搭配。不諱言的,這個時代談公共性可能是癡人說夢,但是在「居住正義」之下,不談公共性,反而會落入財產權是居住權基礎的謬誤,若我們期待居住權可以保障每個人,則徹底破除這個迷思有其必要。

     

    [1] 非正規住居為聯合國用語,為我們一般所稱的違建,但這個違建並非頂樓加蓋或是陽台外推等形式,而是早期基於特定歷史脈絡所產生,容納人口膨脹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