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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往數位安全保障教戰守則/蔡宜文
  • 2022/01/12
  • 交往數位安全保障教戰守則

    文/蔡宜文(自由作家、清大社會博士生)


    小明跟小華交往一陣子後,小明以「安全感」為由,希望小華安裝定位軟體,方便雙方能夠隨時知道彼此的位置,小華覺得沒有這麼必要,且感覺很奇怪,但當他對小明這麼說的時候,小明反問他「如果你沒有要做什麼虧心事,為什麼不敢裝呢?」

    這樣的對話,是否也曾經出現在你的關係當中,你扮演的是小明還是小華的位置?你可能極為重視自己的隱私,也可能認為伴侶提供給彼此安全感,是第一要務。而當在戀愛中之時,這些爭執往往與是否有做虧心事、是否願意提供給雙方安全感、與是否足夠「愛」彼此緊緊扣連在一起。這也是為何,當我們討論戀愛中的數位安全,我們很難迴避掉關於愛的討論。所以本篇文章希望可以釐清,展現愛意,與你自身或是你伴侶的數位安全和自由是可以兼顧的。

    了解後果,思考關係

    首先,當討論到交往中的數位安全時,通常第一個想到是性的私密影像,例如性愛影片或照片、裸露的照片或影片等等,這些影像往往是基於交往時的親密或信任,而交付到對方手上,但當關係結束時,卻時常造成提供影像的一方焦慮與困擾,擔心對方會上傳到公開網站或是用以勒索、報復等負面手段,想到一開始拍攝與提供這些影像的親密,便覺得如此後果實在是令人悲傷且諷刺。

    而偏偏,社會與輿論面對性私密影像外流時,往往傾向責備被外流者為何當初要拍攝這些影像,特別是,被當被外流的受害者是自己願意甚至主動拍攝提供給自己伴侶時,輿論則更會偏向其被外流是理所當然,也因此在討論防治性私密影像外流時,往往訴求不要拍攝。

    自然,「不要拍攝」或許是當前各種法制及科技工具尚欠缺時,最能夠「保護自己」的方式,但我們也必須要理解,我們不應該將防治性私密影像外流的責任放到被外流的受害者身上。更應該教育其他人,未經同意外流或散播性愛影像是一個很糟糕的行為,而當你碰到類似的處境,你不應該這麼做,或應該至少讓傳播鏈中斷在你手上。

    所以我也不會只跟看這篇文章的讀者說「不要拍攝」。但我會想跟你說,如果你今天選擇拍攝並傳送給他人,你要理解就目前的網路環境、當前的法律,你拍攝並寄出以後,只要碰到一個不夠善良或不夠小心的人(例如他送修電子設備卻沒有密碼後被維修人員外流)都有可能導致你所寄給他的這張照片、這個影片,永遠在網路上流傳,很難找到方法下架。

    如果你認清這個後果,你還是想要拍,那請你為了自己覺得歡愉、快樂而拍。不要因為對方要求你,因為「愛」所以你覺得自己要拍,今天一個人如果了解上述的後果、你會因此承擔什麼的狀況下,他還是認為你應該「為了愛他」而冒這個風險,那要思考這段關係是否應該持續的人,不是他,是你。


    示意圖片(來源pixabay

    不是交出一切,才代表有安全感

    接著,就像我在一開始講述的那個小明與小華的故事,在戀愛中,我們時常預期彼此應該要交出一些自主權,例如應該隨時隨地讓對方知道自己在哪裡、跟誰在一起,而隨著科技的發展,我們面對的是越發綿密的「親密」要求,例如要下載能夠無時無刻定位彼此的應用程式(甚至還會顯示手機電池的電量有多少)、要互相交換對方的社群帳號以及其他帳號的密碼、手機要能夠彼此解鎖...等,彷彿要做到這些,才叫作有提供給對方安全感。

    但實際上類似的故事在分手之後卻層出不窮:刪除對方的社群網站帳號、偽造對方的社群網站貼文、將對方手機的照片、隱私公開,又或者是在交往中擅自用對方手機拒絕邀約等,也有許多人因此面臨了情感關係與性的勒索或是分手後的在社群網站上的霸凌與報復。

    除了交換密碼可能產生的問題之外,我們應該理解,一個人自身的安全感,必須要內求,由你自己長出來的力量,才可能讓你自己覺得安全。當然,我們也會期待伴侶能夠給予我們這段關係足夠的安全感,讓你相信他會陪伴你、不會出軌或是背叛,但事實證明,無論多麼嚴密的控制與監控,想要有其他發展的人,都可能會找到出口,而我們捫心自問,一個處處需要如同福爾摩斯解碼一般監控、掌握才能夠讓你覺得「安全」的關係,真的是你想要的關係嗎?

    讓關係回到兩個人彼此的信任,也讓安全感回歸每個人自身對於自己的信任與感受。當伴侶不願意提供帳號密碼或是不願意下載定位程式的時候,並不是因為他心虛或是不夠信任你,而是在當代,每個人的隱私與數位身分,都是他個人身分的一環,與他的自我認同緊緊扣連在一起,倘若被任意修改或是不小心刪除與摧毀,可能會對他的事業、人生造成很大的影響,這也與他個人的自主性息息相關。

    也因此,當你的伴侶試圖以安全感或是以愛為由要求你必須要交出你的帳號密碼、處處定位你,甚至以各種科技產品開始監控你之時,你或許也應該要思考這段關係是否對彼此已經造成過大的壓力。

    如果你認為離開對方可能會帶來人身安全的危險之時,請務必尋求如113、警察或是尋找相關組織的協助,不要覺得自己好像是那個有問題的人,或認為因為大家都可以接受這件事情,所以我也應該讓渡這個自主權。正如同我所說的,數位的自我,是任何人人格的一部分,每個人都有權力,讓他只留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面對親密關係中的數位暴力

    最後,我上述僅舉了兩個類型作為案例,實際上我們在與人交往的時候,有太多可能發生與網路、與科技相關的各種眉角,我相信有很多問題,可能都還未被大眾所知,但這些問題有一個一致地核心,那就是來自於那些我們願意為了愛而付出的,最後卻往往回過頭來傷害我們,這讓我們在面對親密關係中的數位暴力時既驚恐,同時也傷心。我希望所有閱讀本篇文章的人都能理解三件事:

    第一,如果哪日你碰到無論是性私密影像外流、密碼交換後的資訊外洩等數位暴力時,請不要認為是你自己的問題,勇於向周圍的人或相關團體像是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等求助,這是這個社會的問題,是對你做出這件事情的人的錯,不是你的責任。

    第二,我們都期待愛,以及安全感,也都討厭被拒絕或被背叛,但在戀愛中,我們都可能會碰到不想要碰到的局面:被拒絕、不被選擇、對方出軌...,但這都不是你用你們濃情蜜意時對方提供給你的東西傷害他的理由,接受被拒絕跟被傷害,你還是可以傷心,可以跟好朋友用一千句難聽的話罵他——但你必須要接受這段關係就這樣結束了,接受拒絕,你會好的。

    最後,當你作為旁觀者、第三人或是被散播相關資訊時,如果你沒有能力能夠阻止加害人,請你務必讓這些資訊,無論是影像或是他的個人隱私的傳播鏈中止在您的身上,不要散播,也請大家,不要指責受害者不夠保護自己,或是去斷定這個受害者夠不夠「資格」,任何人在戀愛當中都可能作傻事或是為了愛而去作一些自己日後可能後悔或是不解的舉動,我們要做的應該是普及情感及性的教育,讓未成年人乃至於更多人都能夠理解這些行為的後果之外,也讓被拒絕或是會做出這些要求的人學會接受拒絕、放下控制,成熟地面對自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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