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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承辦個案-無家者榮哥的故事/賴玟萱
  • 2017/09/26
  • 我的承辦個案-無家者榮哥的故事

    文/賴玟萱(法扶新北分會同仁)


    「無家者」一直是社會中明顯存在的群體,但比起其他需協助之議題,如兒童、老人等,相關協助單位以及福利卻更顯弱勢,民眾們伸出援手之意願更為低落。原因無他,大多是因人們對於無家者,常認為這些人遊手好閒不努力,咎由自取。但其實很大部分的無家者原本可能都跟你我一樣,擁有幸福的人生,但卻遭逢鉅變,致使人生大轉彎。

    會開始注意無家者,是因為之前社團轉介了一位名叫榮哥的當事人到新北分會,社工在他的案件敘述中寫著:「案主因需申請低收入戶資格,故需法律扶助協助進行子女扶養訴訟。」當時心裡還納悶著若是子女同意扶養了還需要低收資格嗎?後來查了低收申請資格,才知道低收入戶的審查是採計家戶總所得[1],但若是計入子女收入,往往很容易就無法符合資格,因此在子女因特殊事由不願意負擔撫養責任的狀況下,現階段只能夠靠進入訴訟程序來作免除子女扶養義務的確認。而當我打給當事人榮哥要說明申請流程時,他竟然在第一時間回答說:「啊算了啦~我沒有低收入戶資格還是可以過活,把這個機會留給更需要的人吧我不想告我小孩啦!」旋即掛斷電話──這就是我跟榮哥的初次接觸。

    一陣錯愕的我在打給原先轉介的社工後,才知道榮哥是個無家者,長年離家沒跟家裡往來聯絡,其實他很需要這筆低收入戶補助,但即使過著這樣餐風露宿的生活,在轉介前榮哥也是一直猶豫不決,因為覺得沒面子,沒想到在答應轉介後卻又臨時後悔!過了一周後我再次打給榮哥,他仍然猶豫,在我努力從社工及法律觀點告知他這樣的作法是對他目前狀況的最好處理方法下,好不容易跟他約了來會審查時間,且最後榮哥並獲得基金會的全部扶助。記得打電話通知榮哥審查結果及律師資訊時,榮哥第一句就問我:「啊賴小姐我之後是要到律師事務所喔?怎麼辦啦我都沒有卡體面的衫,安捏金歹勢吶……。」

    在承辦過程中,我逐漸了解榮哥,知道他之前其實是熱炒店的老闆,後來與常來店內上班的酒促小姐陷入愛河,雖然那小姐已懷有身孕,但榮哥願意當孩子的爸爸。就這樣一家幸福地過了幾年,甚至也有了榮哥自己的孩子,但後來榮哥因信任朋友而被騙了大筆款項,最後染上酒癮、罹患憂鬱症,熱炒店倒了,妻子與小孩也因無法忍受而離開了他,自此之後榮哥即成了都市裡的遊俠,四處為家。

    最後官司結束,榮哥「如願」的拿到了「敗訴」判決,榮哥後來打電話給我道謝,並說道:「在法庭裡看到好久沒看到的小孩,長的好大了,還有一個已經結婚有了家庭喔!雖然不是都我親生的但也是有感情……以後應該真的不可能再相見了吧……。」雖然隔著電話我看不見他的表情,但卻從那樣的口氣中深深地讀到了榮哥心中的感慨。


    法扶新北分會至人安基金會提供法律諮詢。(攝影者:賴玟萱)

    因為榮哥,我開始在意無家者們,雖然確實濯纓濯足多少都是取決於自己,但當中參雜了多少無奈?因此我們開始與相關社會工作機構接觸,譬如參加了人生百味的石頭湯計畫,拜訪了新北市志願者扶助協會、人安基金會新北平安站及芒草心等機構,希望能更加瞭解他們,並提供他們所需要的協助。記得有次至人安基金會新北平安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時,有位無家者阿姨拉著我的手說:「真的很感謝妳們!妳以後也要繼續好好讀書,好好工作,好好對待家人,不要像阿姨一樣,什麼都沒有只能流浪,知道吼!」


    法扶新北分會拜訪芒草心基金會時,安置機構許願牆上之心願。(攝影:金克威)

    馬丁.路德曾說:「人生最長久且迫切的問題是:你在為別人做什麼?」(Life’s most persistent and urgent question is: What are you doing for others?)在法扶服務的這一年多的時間裡,我也時時反問自己,到底能夠為當事人們再多做些什麼,我所提供的是他們真的需要的嗎?記得主管曾說過,若我們只是單純的為民眾預約、通知結果及派任律師等,那何不直接由電腦取代就好?因此當收到案子時,我會試著用更多的同理心去給予當事人支持,若發現當事人尚有其他困難,諸如情緒不穩、經濟困頓或是想工作但無頭緒時,會在其同意下轉介至其他單位。對我而言,我認為所有問題都是環環相扣的,若僅在「法律」上提供協助,但根本問題未解決,後續或許仍然會有許多案件需要協助。因此,各種社會資源的串聯是必須的,希冀自己能透過各種資源編織出來的社福網絡,形成柔軟的紗,接住在人生低谷的當事人,提供其往上的力量,這,或許就是我目前對於馬丁路德懸問之答案。


    [1] 家戶總所得: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