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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尋回家及前進的路──法扶17週年研討會隨筆/林韋翰律師
  • 2022/01/27
  • 追尋回家及前進的路──法扶17週年研討會隨筆

    文/林韋翰律師


    我是一個紀錄員,法扶原民中心指派我與其他專職律師在法扶17週年的研討會中擔任記錄的角色,我的收穫遠比想像中來得深刻。

    迷路的獵人

    這次的研討會主題是<原住民族權利的憲法時刻與未竟之業>,探討110年5月7日司法院作成近年來對原住民族影響最大的803號解釋(原住民獵人王光祿釋字案)後,對於我國司法機關的影響及後續檢討。

    研討會一開始是貴賓致詞,然後是釋憲案的當事人(獵人們)的分享。會議開始的時間將近,各機關單位的貴賓一一入座,但獵人們呢?王光祿叔叔的座位仍空著,後方的工作人員開始有些騷動。

    「有人打電話了,他們說已經進來校門口。」工作人員說道。

    我心想:這座校園很大,出入口又多,不好用電話來帶路。便拿起支付卡,走至社科院樓下租借腳踏車,邊騎邊開始在校園內找起來。不枉這校園念大學念了6年才換到畢業證書,沿著日常熟悉的校園路線,我順利找到了佇足在路口的王光祿叔叔及友人,帶他們前往社科院大樓。

    叔叔與友人進入會場,司儀順利按照議程的時間歡迎獵人們上台分享。「可能是沒有森林的味道及痕跡,所以在都市裡很難找路。」獵人們莞爾而笑,分享釋憲以來的心路歷程:從一開始的期待,到後來的失望難過,以及自始至終的堅持。

    即使被總統所特赦,王光祿叔叔仍想對總統說:「狩獵是原住民的文化,是我從小到大老人家教我們守護森林的方式。為了孝敬我的母親,我會繼續狩獵,這是我小孩子的義務。」同樣,潘志強叔叔也表示:「我們的狩獵機制包含了保育機制,可以讓我們的後代能延續下去。在8年前,在我開始對於這樣的衝突產生懷疑的時候,當時法扶的陳采邑律師就介入,成為像火把一樣的方向,此後的我不會停止狩獵。」,又說:「大法官的視野還要更開闊…原住民是台灣的主人,(大法官)成員卻沒有原住民,這是錯誤的。司法上位者,在各鄉鎮至少要有一名原住民朋友。」

    在獵人們真摯的分享後,接著進行週年儀式、成果報告、專題演講、座談會及行動倡議建議。

    桃太郎打鬼

    在專題演講中,吳豪人教授毫不諱言地點出這次的研討會就是「代替司法進行的檢討會」,批判主流社會上的司法代表除了為原住民爭取司法預算之外,沒有其他建設性的倡議,並以「桃太郎打鬼」的比喻(從殖民者的角度,語言不通的就是鬼,必須要剷除或教化),點出大法官第719號解釋到第803號解釋間的弊病:第719號解釋的大法官完全沒有說明原住民是誰,思想怠惰,把原住民當作是外來種、他者,描述有朝一日要將鬼全都轉化成桃太郎的同化理論(跟漢人一樣充分就業);而第803號解釋雖然有些進步,初步說明了原住民的地位(但現今仍舊是政府說得算,政府認定的國民才是原住民),卻仍然不夠進步,沒有更新自己對原住民的認識,甚至有指教原住民要如何當獵人的論調。

    吳豪人教授覺得相當遺憾,由於立法者及行政機關的怠惰,使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權利淪為空洞,大法官作為作為轉型正義的有力武器,對原住民的認識與論述卻遠不及小法官(按:各級法院的法官);而司法實務中對於原住民權利的論述大多是在討論一些枝微末節的構成要件,沒有意識到真正的問題是在政治與轉型正義。最後,吳豪人教授期待主流社會應積極向原住民學習,否則就應分權治理,因為任何嘗試將原民文化或權利「法制化」的途徑,最後難免淪為對原住民文化及權利的侵害。

    在狩獵的主題座談中,來自牡丹鄉石門部落、身為獵人的杜詩豪理事長分享了他自身的精靈信仰:狩獵是獵人與森林之間的互動,狩獵文化就是部落群體與泛靈間的互動文化,獵人們在出發狩獵之前要進行占卜、解夢,出獵中要遵守禁忌,判讀精靈們要帶給狩獵者的訊息,回去後也要對獸靈祭祀,這才是完整的狩獵行動,就連狩獵工具都是有靈的,並非武器,所有的行動都是自然與原住民間的互動,彼此相互緊密的連結。但在國家法制中看不見這樣的信仰及互動,法律管制原住民、抽離原住民的信仰,把狩獵當作是休閒活動、破壞自然,使原住民文化有滅絕的疑慮。

    張家豪法官表示,自製獵槍不是原住民的文化,而是立法怠惰的結果。雖然造成不安全自製獵槍不安全的規定被宣告應改進,但無法改變原住民現在與國家刑罰間的緊張關係,法官不希望他受有罪宣告的當事人停止狩獵,相反的,他極力希望原住民都能繼續狩獵,這是他當初聲請釋憲的原因。

    黃昭元大法官則認為,台灣主流社會缺乏對多元文化主義的包容,公民自決無法提供合法的原住民權利,還要靠立法權、行政權及司法權的力量,但行政權有選票壓力,行政規則都是妥協後的產物,沒辦法建立系統性的知識,立法者近年來也沒有除罪化的立法,我們就需仰賴大法官來建立新的價值,提供實際上的影響力,只可惜第803號解釋沒有做到這點。

    狩獵管理及制式獵槍歷史的還原

    到了下半場的獵槍座談會,裴家騏教授指出臺灣近五十年沒有在進行狩獵管理,這是不符合國際趨勢的,近年來透過學術與官方的合作,開始以科學方法承認原住民的生態知識,破除過去對原住民狩獵的迷思:狩獵活動並不造成動物數量的減少,反而有部分動物數量上升。但在803號釋字公布後,帶給部落自主管理的政策很大打擊,即使如此,原民也要繼續動員倡議,重訂管理辦法,並修正保育類動物之清單,來平反原民的狩獵權。

    台灣狩獵研究會的郭厚志理事則說明,原住民狩獵最先使用的槍枝就是制式槍枝,但立法部門、行政部門歷年來的修法都在退步,沒有人願意承擔政治後果,導致原住民必須屈就自製獵槍的框架,並面臨國防部無法兌現的提供零件的承諾。郭厚志期待國家能夠放寬獵槍的口徑,讓一直都存在的地下獵槍能納入管制,並提供安全的制式獵槍零件,保障原住民的生存權。

    原民中心的羅惠馨律師分析,即使803號解釋帶給原民狩獵權很大的打擊,但法官還是可以自行解釋法規內「自製獵槍」的涵義、保育類狩獵應適用何種處罰,來帶來除罪化的效果,但最終還是要回到立法部門來明文修法解決,像是我的當事人最近打到保育類就被起訴了。

    浦忠成教授則以自身如何被父親傳承獵人文化的經驗開始說起:從小父親就教他如何埋伏、靠近獵物、如何射擊,父親揹著槍帶去市區調整槍枝、更換零件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獵人是守護獵場、保護傳統領域的人,國家限制自製獵槍,讓狩獵文化嚴重倒退、族人都遠離獵場,也讓傳統的狩獵教育失能,才會有黑熊因索套而斷掌的事件發生。

    在各位獵人或奉獻於原住民族權利的講者豐富的講說後,原民中心的律師主任上台倡議:在大法官解釋之後,立法者應該盡快修法將非營利自用納入法規,並將部落自主管理的機制容納進去,並明確將原民狩獵的獵槍全面除罪化。

    研討會完滿落幕。身為一個記錄員的我感嘆,原住民在社會所奮力爭取的,不過僅是一條回家的路──回到自身的部落,用傳統方式去守衛自己的家園,實踐與自然共生的信仰。當自身與傳統文化的連結被國家體制戛然中斷,將如習於山林氣味的獵人突然被丟擲在水泥建築裡生活一樣,無所適從,無法沿著祖靈們的身影再踏上祂們走過的路徑。

    研討會後,法扶及其他團體仍會堅持以自身的專業,與獵人們一同繼續披荊斬棘,找尋回家的路,同時向社會倡議,邀請主流社會向原住民的生態智慧信仰來學習,開闢前進多元社會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