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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東可否不經房客的同意直接帶人看房?
  • 2017/02/16
  • 民眾問題:

    我是房客,與房東當初簽約時有允諾(有簽約)租約快到期時可以讓她帶人來看房子,但他帶人來看訪時都沒有事先跟我說,也都會自行拿鑰匙開門進屋,我覺得很不舒服,跟他反應時,他說當初簽約時有簽可以帶人來看,所以我無權過問,請問房東這樣說的是對的嗎?

    夜魔俠律師回答:

    房東如果把房子租給房客使用,只要租約還未終結,房屋的使用權人就是房客,雖然房東可以帶其他的人來看房,但因房屋租出去以後,依法房屋的使用權人是房客,為了確保房客居住的安寧及個人隱私,房東必須事先告知房客才可以進屋。

    房東雖然是房屋的產權人,但如前所述,房屋只要租給房客,在租約尚未到期前,房客的居住安寧依法是受保障的,如果房東在未經房客的同意下擅自進入租屋處,將可能會涉犯「侵入住居」的罪行,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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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魔俠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

    在看不見的世界裡,讓無形的法律貼近地球人,看見個人的基本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