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蝶戀花事件,直視低薪過勞的社會危機/黃怡翎
- 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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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蝶戀花事件,直視低薪過勞的社會危機
文/黃怡翎(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日前蝶戀花旅行社舉辦的武陵農場一日遊賞櫻團,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釀成33死11傷的重大悲劇,引起社會輿論多方撻伐,其中司機疲勞駕駛的問題,亦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根據報導,駕駛司機在當天早上九點從台北出發,直到出事時,早就超過十三小時,恐違反勞基法的工時限制。家屬更出面表示其已連續工作十六天未休息,司機的疲勞程度可以想見,但令人難過的是,這是業界常態,不是偶發情況,運輸業司機如同走在鋼索上,不僅自身健康安全亮起紅燈,大眾運輸的公共安全也堪慮。
駕駛長工時的勞動現況
在《過勞之島:台灣職場過勞實錄與對策》一書中即揭露,台灣的過勞現象嚴重惡化,根據勞保的統計資料顯示,近5年來有將近400個過勞個案,其中有163人死亡,平均不到5天就有1名勞工過勞發病,平均約11天有1名勞工因過勞而死亡。其中「運輸及倉儲業」的發病數量與各行業別相比,僅次於製造業、支援服務業(如保全等),名列第三名。
從勞動部每年例行的勞動檢查也可發現,國道客運駕駛員超時加班的狀況相當普遍,違法比例常常都在三成到四成之間,根據2014年的檢查資料也顯示,三十家業者中就有十二家違法,違法比例高達40%。而以靠行型態為大宗的遊覽車司機,僱傭關係曖昧不明,其勞動條件恐更加惡劣。
此次事故的蝶戀花旅行社創辦人周比蒼,即在記者會上語出驚人說出「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更是突顯出目前許多產業的惡形惡狀。許多業者為求利益,藉由削價競爭獲得更多的客源,卻又將成本轉嫁在勞工身上,造成低薪問題惡化,勞工只能靠加班來換取足夠的薪水,業者不斷獲利,但勞工卻陷入低薪過勞的地獄輪迴中。
疲勞管理不足,公共安全亮紅燈
駕駛過勞情況嚴重,不僅只是損害勞工身心健康與家庭,更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的共公安全。為維護大眾運輸的公共安全,交通部制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針對營業大客車駕駛,明確規範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休息30分鐘等規定,意旨在避免司機疲勞的狀態下發生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然而,僅以「駕車時間」作為司機疲勞管理的唯一評估項目,顯然嚴重不足。
道路駕駛需要高度專注力,不僅隨時注意車況,道路上的噪音、空氣汙染、路況,以及乘客相處等情況,都會增加職場工作壓力,也需要適度休息,但業界也常常出現「花花班」的排班情況,搗亂司機的休息時間,造成疲勞駕駛的亂象蔓延。
許多業者更聲稱司機只要到達定點,遊客下車後就可以休息,中間等待時間不算工作,變相規避勞基法的規定。但實務上在車上待命,或休息時間被零碎切割,在時間與空間上根本就難以達到休息的效果。排除司機在非駕車時間的工時情形,輕忽疲勞所帶來的危害。
2014年一架復興航空班機在澎湖馬公發生空難,造成48人罹難、15人輕重傷,在此次班機的飛航記錄器(黑盒子)中發現,飛機正駕駛在一個半小時飛航過程中曾咳嗽16次,並說:「我好累啊。」依據飛安會調查報顯示,造成這結果最大的元凶,恐來自於飛航機組人員「過度的疲勞」。(參考「疲勞的代價-奪走48條人命的空難事件」)。
建構安全健康的職場環境,阻止悲劇重演
“台灣勞工面對長工時的壓力,不僅身體疲累,更由於工作時間過長,侵蝕個人的休閒活動、家庭與社交生活,使得心理的疲勞憂悶難以排解,甚至造成家庭功能喪失,導致離婚率高、出生率低,並衍生出孩童或青少年缺乏家庭關注等社會問題。這讓人不禁要問:工作究竟是為了「謀生」,還是為了「找死」?一輩子辛勤工作,不就是為了幸福的生活?我們努力賺錢,到頭來怎會犧牲了親情、健康、社交生活?”
對抗過勞,不僅事涉個人的健康保健,更需要提升勞工意識,甚至是發揮集體的勞工力量,攜手建構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勞工的休息權與休憩權,是基本的人權,不是雇主恩澤。取得工作和生活的平衡,是破解過勞迷思的根本之道。惟有透過勞、資、政三方共同維護勞工的基本權益,才能終結過勞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