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影音出版法扶報報
法扶報報
  • 照顧終老是誰的責任? /許玉秀
  • 2020/11/19
  • 照顧終老是誰的責任?

    文/許玉秀(模擬憲法法庭暨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發起人)


    編按:本文為法扶叢書008《讓我們安心變老-寫給熟齡世代的生活法律指南》推薦序

    從搖籃到墳墓的安頓,是十九世紀以來,社會福利國家才看到或才應該看到的國家任務嗎?事實上,「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早在數千年前的古代中國,已經出現在《禮運大同篇》。照顧終老是誰的責任,答案其實很清楚。不管人類社會的發展如何前進後退,想像中有效率的國家形象,看起來是一致的。

    這本書裡的第五篇,提出了「照顧家人是誰的責任?」這樣的問題,這個提問以有家庭的人為前提,而且以家庭是一個產生權利義務的基本關係為前提。但是沒有家庭的人,也需要被照顧。縱使是關係緊密的家庭,仍然是國家體制下的一個結構體,照顧家人的責任如何承擔和分配,仍然必須從需要被照顧者的脆弱來觀察,需要被照顧是和脆弱緊密連結的。組織社會、建立國家的根本理由,就在於每個單一的個人是脆弱的。只是這樣的脆弱,在家庭關係疏離或破碎的人身上,比較容易凸顯而已。他們在這本書裡面,因此成為主角。


    Image by Free-Photos from Pixabay

    組織社會、建立國家,為的無非是每個成員一輩子的生活安全。每個生命從脆弱開始到脆弱結束,需要其他生命相挺。如果自始以每一個生命終老前的脆弱狀態,規劃國家的終老照顧計畫,所謂的家人照顧責任、扶養義務的確認程序等等,不必等到那個脆弱的個人掙扎到無路可走,在法律制度的現狀裡面沖洗到筋疲力竭,然後重複耗費公共資源,到最後可能只是窘迫地苟延殘喘。

    法律扶助基金會和婦女新知、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台灣失智症協會等公民團體,在國家缺乏完整規劃,手忙腳亂地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況下,耐心地陪伴在命運裡面煎熬的弱勢老者,找尋可能的資源,且戰且走地改善法律制度,改變執法者的觀念,說服立法者修改增訂新的法規,完全是反方向地逐步累積經驗,逐漸拼湊出一個照顧終老的制度輪廓。

    從幫忙上法庭打扶養義務確認官司、遺產分配官司,到推動行政機關的提前介入、有效運用行政裁量,終於進化到讓被照顧者提前從容地「預立醫療決定書」,開啟「有尊嚴地終老」的關照。

    如何善終,是高齡社會的新議題嗎? 不,如何照顧終老,是亙古存在的生命議題。照顧終老原本就是國家的責任,這本書透過8個個案所描繪的輪廓,是國家善盡照顧終老責任的起點,台灣社會開始有能力擘劃終老的照顧藍圖。國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