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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光刻印|法扶十五|草創奠基|蔡美琪
  • 2019/07/31
  • 時光刻印|法扶十五

    #草創奠基
    #蔡美琪

    這份助人者法律工作是我這輩子最祈求及嚮往的工作,因為其中充滿各種挑戰及感動!

    我是美琪,在93年4月13日因緣際會下來到法扶基金會總會工作,這是台灣第一個司法院主管並依法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基金會在創會籌辦之初,因司法院編列之預算尚未核撥,故專職員工只有鄭文龍秘書長和我二人,另外義務奉獻幫忙的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律師、鄭秘書長的太太雅琳姐!

    一開始基金會沒有辦公處所、沒有任何電腦設備、只有二個員工,於是透過協力單位司改會的幫忙,先借用司改會的辦公空間,我從借來的一張辦公桌、一台向友人借的筆記型電腦開始我的工作,每天就是不斷滿檔到深夜的會議及籌備工作,我和一群沒日沒夜奉獻所有時間的志工,陸續聘僱一些同仁進來基金會後,大家只有一個工作目標就是基金會能在93年7月1日準時對外開辦,記得那一年我只回家探望過父母一次!

    隨著基金會各項法規及業務的擬定及執行、各分會陸續的設立及運作,我們在高壓力及高效率下,連結各地分會長、同仁、在地律師及志工齊心齊力在一年內完成全國21個分會(含離島分會)的設立,這一年我們有很多令人極度痛苦又難忘的回憶,卻也有難得的成就感。

    從93年那一年進入基金會到結婚生女,我的工作也從總會制度的研擬者轉任到新竹分會擔任第一線的執行者,到分會後我更堅定這份的助人者法律工作是我一輩子最祈求及嚮往的工作,因為其中充滿各種挑戰及感動:

    第一次覺得人生每天除了睡覺四~五個小時外,全部生活都是滿滿滿作不完的法扶工作!
    第一次衝去抓著要從分會跳樓的申請人對造(當時我還懷著女兒)!
    第一次接到卡債申請人的妹妹從殯儀館打來說~他上吊自殺了!
    第一次接到中風全癱臥床的申請人配偶來電求助,最後變成他們最信任的朋友!
    第一次為了原住民申請人被地檢署扣押的怪手(唯一賺錢工具,沒有怪手就沒有奶粉錢),到處急著打電話找尋怪手的下落,最後請扶助律師撰狀向地檢署聲請返還!
    第一次接觸到各國語言不通的新移工及新移民,卻可以幫他們找到通譯及扶助律師!
    第一次可以在二年內與3000位受刑人、500位非行少年面對面!
    第一次被年經卻不識字的監獄受刑人拜託念判決書給他聽!
    第一次幫忙103歲將遭搬遷住所的人瑞被告,幫他找律師對抗強勢建商,最後爭取600萬元之和解金,看著她靜靜的閉眼躺在床上不言不語!
    第一次可以跟所有在地社福團體社工們搏感情,相互轉介弱勢案件!
    第一次可以為幫助弱勢民眾去拜會新竹縣市長、地院院長、地檢署檢察長!
    第一次接受平面及電子媒體的專訪,讓大眾知道法扶!
    第一次接觸遭長期虐待後不得已下一刀殺死對方的殺人犯!
    第一次抱著三歲幼童去醫院抽血做親子鑑定,他邊抽血邊大哭著!
    第一次開車載著家徒四壁的貧困十歲案主去醫院抽血鑑定,他勇敢不哭!
    第一次遇到心智障礙者瘋狂的怒罵說要將我們鎖喉!
    第一次聽聞申請人說他沒有吸食強力膠,他辯稱說是要用強力膠黏住他的假牙!
    第一次接到60幾歲婦人的電話開心說著在扶律協助下,她終於離婚了,擺脫長期受家庭暴力的前半生!
    第一次遇見九十幾歲高齡的老先生,每每收到法院文件就會穿著睡衣直衝分會問我怎麼辦!
    第一次接到被當人頭設立公司的心智障礙申請人,因遭通緝後被帶回高雄看守所時急著打電話來,大哭著要我去高雄救她回來!

    …………………………………

    倘若我是植物人、我是沒有錢買奶粉的爸爸、我是突然被資遣的勞工、我是欠債務到無法喘息的卡債族、我是身心障礙者被盜辦手機購買汽車、我是新移工職災受重傷、我是新住民被配偶虐待………,我會是多麼需要基金會的扶助,因為基金會裡有政府捐助的經費、有專業的律師扶助、結合社福團體的多元協助、有熱情的同仁,而我的法律問題可以有解決的機會!對於弱勢者而言,在接近司法程序之際,法扶基金會扮演極度重要的角色,貼近民眾求助的聲音,進而解決法律問題,甚而推動立法者修法及相關司法制度的改革。

    伴隨著基金會一起成長,當中有酸有甜有苦有辣,不知不覺也已經15年了,我自己從單身到結婚和生了一個女兒,感謝草創的鄭秘書長、林會長,以及後來到新竹分會碰到的歷任公益奉獻的分會長、盡責的前展執行秘書,跟這麼多志同道合的同仁夥伴一同共事,讓我遇見這麼多特別的第一次,企盼這些與我分享寶貴第一次的當事人們,可以有翻轉的機會,也期待他們往後的人生可以有許多美好的事物,等他們在另一個地方站起來或再回來基金會看我時,一切都是欣喜的!

    撰文/蔡美琪
    攝影/王弼正

    本文收錄於法扶叢書007《時光刻印|法扶十五》,書中刊載為刪減版本,此處刊載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