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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光刻印|法扶十五|草創奠基|范光群
  • 2019/07/31
  • 時光刻印|法扶十五

    #草創奠基
    #范光群

    希望每位同仁及律師基於維護弱勢司法近用權的初衷,以溫暖、真誠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前來申請的民眾。

    法扶是什麼?我們的定位就是為協助弱勢而存在的法律服務業。

    1999年司法國是會議,司法院、法務部及民間團體共同提案,且全體無異議通過,達成應儘速制定法律扶助法的共識,具體方案就是仿效日本和英國的制度,設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由國家編列預算並接受各界捐助,同時結合各地律師公會的力量,由國家編列經費,給予無資力者訴訟救助外,同時也受國家委託,辦理其他訴訟扶助事宜。所以,法扶會除了協助無資力負擔律師費、訴訟費用的中、低收入戶外,也應該配合國家政策的需要,辦理特殊群體訴訟扶助事宜(例如:勞工、原住民及刑事重罪之被告)。

    2004年法扶法通過,同年7月1日法扶會正式成立,當時我在司法院擔任秘書長,直接參與了法扶的籌建。在大的方向,司法院是主管機關,法扶會是法扶業務的執行者,雙方需要相互配合,彼此協助。但站在法扶立場,為加強服務品質和服務弱勢者的效能,也必須爭取配置更多的人力,而司法院又是法扶的監督者,控管預算為其職責所在,法扶會與司法院的相互關係實在微妙。2017年底,我接任法扶董事長後,因為理解司法院的立場與思維,我致力於讓司法院更了解法扶運作,有充分的了解才有更多的支持,不至於過度的監督和控管。

    從草創之初,迄今已過了十五個年頭,2018年我們舉辦「法律扶助國際論壇」,邀請不同國家,不同機構的法扶工作者、學者、專家前來交流相互激盪,藉此拓展視野;同時為擴大對身心障礙者法律權益之保障,同年也接受衛福部行政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專案>,希望能透過了解外國法制及開辦身障者法律扶助的業務,透過多元的交流,由下而上,就現在的法律扶助制度重新反覆進行檢討,希望每位同仁及律師基於維護弱勢司法近用權的初衷,以溫暖、真誠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前來申請的民眾。因為只有保持親和的態度、具有效率的行政流程、並依申請人需求彈性調整,才是真正具有專業的法律扶助。

    法扶會從設立之初,就應當擔任台灣弱勢群體的代言人,目前已有20位專職律師,4066多位的外部扶助律師積極參與法律扶助工作,15年來更累積150萬筆的扶助資料,未來,除了個案的協助,也希望透過資料及數據分析方法,讓社會更了解台灣弱勢群眾的真實處境,以作為國家在立法與政策制定的參考。

    怎麼做才可以讓法扶制度「好,還要更好」?我們永遠在問,也永遠在追求,這就是法扶會應該有的價值及方向。

    採訪撰稿/蘇惠昭
    攝影/王弼正

    本文收錄於法扶叢書007《時光刻印|法扶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