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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光刻印|法扶十五|債務協助|謝幸伶
  • 2019/07/31
  • 時光刻印|法扶十五

    #債務協助
    #謝幸伶

    他們不是因為過度消費而成為卡債族,而是在求生的路上遇到風暴,是一群被金融制度掠奪的人。

    現在回想起來,我當時做錯了,如果能夠重來,無論如何都會讓黃明榮走清算的程序。對一個肢體殘障,又是低收入戶的卡債族,其「不可歸責於債務人」的原因再明白不過,但那時「消債條例」剛實施,黃明榮是我辦的第一個案子。為避免已和銀行協商的卡債族故意不還錢,日後聲請更生或清算,立法者因此訂定一條「不可歸責」,黃明榮不可歸責的原因很清楚,但因為史無前例,實在無法預知法院實務上如何運作,萬一走清算卻不能免責,當事人不又掉回到原點嗎?

    黃明榮一直堅持選擇更生,我則不敢放手一搏。

    2005年,我任職的律師事務所接下法扶委託的一起外勞被集體性侵案,我和老闆共同辦案,這改變了我的人生路徑,我發現法扶能夠做的事情遠比在民間多,當年底第一次與卡債族接觸時,我已經確定轉任法扶會,而在2006年3月正式成為法扶第一批專職律師。

    卡債族?這些人是法扶要協助的對象嗎?他們不是都刷卡買LV?

    當簡錫堦立委把四個個案帶來法扶,我們聽到了從未出現在主流媒體,充滿血淚與辛酸的故事,絕大部分卡債族並非我們所想的那樣,他們不是因為過度消費而成為卡債族,而是在求生的路上遇到風暴,是一群被金融制度掠奪的人。法扶決定幫助這些人。也有人挑戰我,那麼面對極少數,過度消費的卡債族呢?我的回答是,法律都願意給刑事犯機會了,若因年輕不懂克制,刷卡買包,但願意誠實面對,法律為什麼不能在合理範圍內,給這些人重生的希望?

    但這一切,必須有法律作為後盾。

    消債條例終於在2007年6月通過,7月總統公布,九個月後施行,對法官來說,這是一個全新的法,需要時間吸納消化;對法扶來說,這是即將到來的海嘯,排山倒海而來的個案就有兩萬件。我們組成專案小組,研讀法條,撰寫手冊,深入了解每一個案,不只是從法律上幫忙,也陪著他們一起走過落入谷底的人生,重建經濟生活。

    十一年來,某種程度,消債條例幾乎已和法扶畫上等號,透過協助數以萬計的個案,法扶最洞悉法律不合理之處,從而促成兩次修法,致法律更臻完備,更能幫助卡債族。

    促成修法,並且主動走出去,把連法扶在哪裡都不知道的弱勢者從陰暗角落拉出來,這是我所期待的法扶。

    採訪撰文/蘇惠昭
    攝影/王弼正

    本文收錄於法扶叢書007《時光刻印|法扶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