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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光刻印|法扶十五|原民專案|陳為祥
  • 2019/07/31
  • 時光刻印|法扶十五

    #原民專案
    #陳為祥

    原民中心的設立是台灣原住民司法權益的重大里程碑,如果好好經營,有機會成為亞洲原住民司法權益保障的翹楚及榜樣。

    我是陳為祥律師,曾擔任法扶會宜蘭分會會長、總會副秘書長、秘書長及改制後第一任執行長,也是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創會董事長。

    台灣原住民族歷經數百年外族的欺壓迫害,社會結構、文化、語言及習俗面臨全面崩解的危機,加上主流社會系統性、全面性、制度性的歧視,顯然是當時台灣社會最迫切需要予以關注的議題,因此我們在2002年左右成立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希望能為數百年來被漠視被欺壓的台灣原住民做點事。

    小米穗援助阿里山鄒族頭目蜂蜜事件期間,適逢法扶會成立,小米穗借用法扶會會議室召開記者會,因為這個因緣,本人受邀擔任法扶會宜蘭分會會長,這也是法扶會正視台灣原住民議題的開始,之後陸續發生許多原住民重大司法事件,如司馬庫斯部落櫸木事件、烏來抗日記錄碑事件、八八風災許多部落滅村事件、王光祿自制獵槍事件….,法扶會幾乎均專案成立律師團予以協助。

    法扶會因參與上述諸多原住民重大事件法侓救援而累積相當經驗,而於2013年接受原民會委託合作開辦「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復因刑事訴訟法修正,法扶會進一步開辦原民陪偵專案,提供原住民全年365天、全天24小時無休的陪偵服務。

    法扶會在2015年參訪澳洲原住民法律扶助制度,回國後開始倡議成立原住民法律中心,適蔡英文就任總統欲代表政府對原住民族道歉,總統復於2016年8月1日正式宣示建立具有文化敏感度的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至此,原住民中心的設立從理想變成國家政策,且定位為國家級,先由法扶會籌設,日後再獨立出來,第一階段先在原住民人口比率最高且法律資源最缺少的花東地區設立,中期再按北部、中部、南部分區設立,長期則按各縣巿的需求設立。

    原民中心的設立,面臨許多挑戰,首先是功能定位問題,這個中心不只是研究性質,而是以實際處理具文化敏感度的原住民案件為主的實戰單位,應配備足夠具文化敏感度的律師及助理,但因台灣實務界對於與原住民傳統文化或習俗相關的問題非常陌生,因此必須與學界合作,進行系統性的整理及研究,並引進國際先進見解,供原民中心的律師在實際案例中運用,另一方面,原民中心處理的案例可以提供學界研究,經由雙向合作,為台灣的原住民法體系奠定基礎,此外,這個中心不可被動等原住民上門求助,必須主動巡迴部落,受理案件並兼法治宣傳。第二個是人力問題,具原住民身份的律師本就稀少,願意到偏遠地區服務的更是難尋,故凡具文化敏感度且具熱情的律師,均為召募的對象,很遺憾,目前並無原住民身分之律師加入中心,現於中心服務之律師皆為漢人。此外,必須配置相當數量具原住民身份的助理,作為與部落互動的橋樑,並負責追蹤聯繫個案,因為原住民的習慣及生活條件限制,常有失聯現象。從這個角度來看,原民中心也負有培訓原民法律人才的使命。 

    原民中心的設立是台灣原住民司法權益的重大里程碑,如果好好經營,有機會成為亞洲原住民司法權益保障的翹楚及榜樣,甚至能與國際保障原住民司法權益先進國家並駕齊驅,但稍有不慎或運作失當,則可能流為裝飾性機構,衷心希望原民中心能夠成功。

    採訪/潘雅君
    攝影/王弼正

    本文收錄於法扶叢書007《時光刻印|法扶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