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全國法扶金門分會活動集錦辦理現場法律諮詢及至金門大學舉辦法治宣導活動
金門分會活動集錦
  • 2016.11.16 金門分會 辦理現場法律諮詢及至金門大學舉辦法治宣導活動
  • 105年11月16日法扶金門分會特別邀請扶助律師梁燕妮律師至金門分會辦理現場法律諮詢,並於下午至國立金門大學舉辦校園法治宣導活動,宣導主題為智慧財產權與網路霸凌相關的法律問題,現場律師與同學們互動反應熱烈,以期此活動能增進同學們的法律常識,同時並宣傳法律扶助相關資訊,讓同學及老師了解如何利用相關服務,以維護自身權益。 

    ♦智慧財產權♦

    說到「財產」,一般人可能只會聯想到的,就是不動產(如土地、房子);動產(現金、珠寶、股票...)等「有形」且具體可見的物。但其實在人類的文明發展史中,「無形」的財產也逐漸受到大家的重視。所謂「無形的財產」就是指人類基於思想進行創作活動而產生的精神上、智慧上的無形產物,例如音樂、書籍、畫作、網站設計、電腦軟體、發明專利、商標等。而國家以立法方式保護這些人類精神智慧產物賦與創作人得專屬享有之權利,就叫做「智慧財產權」,包括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及著作權。這些雖然是無形的智慧產物,但它們的經濟上之價值往往難以估計。 一般人對他人有形財產之權利比較尊重,而對尊重別人智慧財產權的觀念,相對而言就比較薄弱,所以像仿冒品、盜印書籍、盜版軟體之充斥市面;或是使用類似著名企業的商標引起消費者混淆等行為,亦常常可見。這其實都是一種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與侵害他人有形財產之結果是相同的,其法律責任上,除了須對權利人負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外,刑事上也可能要受到處罰(例如盜印他人書籍販售,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可以處以行為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 


    ♦網路霸凌♦

    傳統上,霸凌指的是出現在校園中、青少年族群間長期蓄意的攻擊行為,例如恃強凌弱、以大欺小的行為;霸凌包括暴力與非暴力攻擊行為;最常見的種類是濫用語言,例如譏諷辱罵。這種欺壓行為對許多正處於人格發展階段的受害學童與青少年帶來極大的傷害。 
    現今因為電腦網路與通訊科技的普及,使霸凌行為透過這些媒介,例如電子郵件、網路貼文、手機簡訊等方式,在校園環境中蔓延。這種透過現代網路科技而進化的霸凌行為即稱為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不論是難以入目或令人尷尬的影像張貼,威脅恐嚇、人身攻擊、難堪的票選、漫畫,或性暗示的字眼,都會造成被霸凌者精神傷害,加上網路世界容易一傳十、十傳百的特性,以及不易掌控傳播途徑的特性,更大大增強了霸凌的殺傷性。遭受霸凌的青少年有可能對人際關係產生不滿、自我排斥、甚至出現身體及精神上的健康警訊。國內已有部分學校意識到這個問題,提倡友善校園,明令禁止霸凌,以避免學習環境惡化。

    我國刑法明訂條文禁止誹謗與公然侮辱等妨害名譽等行為,而網路也屬於公開的空間,適用這些法律,也就是在網路上公然散播不實言論而造成他人傷害則很有可能觸法。雖然網路霸凌不一定會構成違法,但是這些霸凌行為可能導致受害學童與青少年產生自我認知、人際關係障礙,對個人學習造成莫大傷害,甚至在個人心理發展上造成長遠負面影響,也會使校園環境惡質化。對霸凌者而言,若不加以防範、矯治其行為與態度,最後極有可能惡化成觸法行為。

    資料來源:https://eteacher.edu.tw/Archive.aspx?id=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