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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扶時,選哪一種申請類型對你影響很大-必看「法扶各審查標準比較表」!
  • 申請法扶時,選哪一種申請類型對你影響很大-必看「法扶各審查標準比較表」!
  • 發佈日期:2022/12/28

  • 法律扶助基金會/宣導暨國際處 鄭多幃

    更新:2023年6月30日

    *必看,請連結:
     法扶各審查標準比較表
    (2023.07.01適用版本) 

     法律懶人包-法扶標準與特別扶助專案比較 (2023.07.01起適用版本) 

    當有法律問題時,大家第一個都應該會先想到要找法律扶助基金會(簡稱法扶),可以找法扶律師先進行法律諮詢,問問看法扶律師對於您的案子有什麼建議,提醒大家法扶諮詢服務是免費的,但一定要事先預約,如果沒有事先預約就直接衝到現場去,現場很有可能沒有律師可以協助,或是無法提供服務喔,這就跟去醫院看病一樣,一定要先預約掛號!

    如果您決定要走法律途徑方式處理糾紛,例如考慮打官司或去鄉鎮市公所進行調和解,可以嘗試向法扶申請扶助,申請扶助的意思就是:請法扶律師來幫忙打官司(訴訟代理)/或調和解/或寫狀紙。雖然依法律扶助法規定,法扶主要扶助對象通常都要具備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經濟弱勢證明,但法扶實際上也有與政府機關合作,如果符合政府專案的扶助條件,其實您還是可以透過「政府專案」申請到法扶律師幫忙唷!

    這裡要介紹法扶目前提供的法律扶助方案類型,選擇哪一種方案,就跟選擇保單一樣,會影響您的權益、保障範圍跟義務,這可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扶助的方案,基本上可分成四種類型:
    1. 法扶和衛福部合作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專案,以下簡稱「衛福部專案」。
    2. 法扶和原民會合作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案,以下簡稱「原民會專案」。
    3. 法扶和勞動部合作勞工訴訟扶助專案,以下簡稱「勞動部專案」。
    4. 依據法律扶助法提供之法律扶助,以下簡稱「法扶標準」。

    如果您四種類型都符合申請資格,就可以自由選擇要採用哪一種,不同方案會有不同的服務範圍及申請資格限制,以下就來介紹這四種方案的差別吧!

    一、申請資格:

    依法律扶助法只要是合法居住在台灣地區的人,都可以來申請法扶的法律扶助!申請人只要通過「法扶標準」,就可以獲得全部扶助部分扶助,由法扶律師協助打官司或寫狀紙或調和解代理。其他三個政府專案,則需要「具備特殊資格或身分」,例如衛福部專案扶助對象主要是身心障礙者、原民會專案扶助對象則是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勞動部專案則是扶助勞工身分者且案情需符合專案扶助範圍。

    二、審查內容:

    無論是法扶或政府委託專案,審查內容主要包括「資力」和「案情」,簡單來說「資力」就是指您的家戶經濟狀況(收入、財產),如果您有過政府認定之經濟弱勢身分,例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審查時僅需提供當年度的證明文件即可;若您沒有這些政府證明文件,就必須去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所得清單(全名: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詳細的應備申請文件請參標準比較表第二頁!

    在向分會預約好審查時間後,您就可以開始準備上述申請文件,如果文件來不及申請齊全,建議您還是先依照約定好的時間,到分會進行審查,後續審查委員會可能會再請您補齊相關文件。

    (一)法律扶助基金會主要是為經濟弱勢者提供法律上的協助,所以原則上需審查您的全戶經濟狀況是否屬於「經濟弱勢」以及「案情有無扶助空間」,二者確認都符合法扶標準後,法扶才會指派律師協助。您若通過法扶標準,還可以向法扶申請支付案件相關訴訟費用或出具保證書來扣押對造的財產,但同時也有其他義務需要遵守,例如案子結束後,如果您因此獲得超過50萬以上的賠償金或利益,就可能需要繳交「回饋金」給法扶,讓法扶資源可以永續經營,繼續幫助其他弱勢者。(請參可能負擔費用情形

    (二) 如果您是「身心障礙者」,想適用衛福部專案,請您務必備妥新制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以確認是否符合專案扶助對象;資力審查部分,若領有政府核發有效期限之身心障礙生活津貼補助證明公文者,可毋庸準備全戶資力文件;若您沒有前開證明文件,則比照法扶標準,需請您準備全戶資力文件進行審查。衛福部專案的資力門檻較為寬鬆,是法扶標準上限的1.5倍,但案情部分的審查基準,與法扶標準相同。
    採用衛福部專案時,只有聾人或聽覺障礙者的手語翻譯、聽打服務費用可以向法扶申請支付,其餘案件的訴訟費或其他必要費用,衛福部專案是沒有辦法幫您負擔,也不能幫忙出具保證書,但好處是不需要繳交回饋金給法扶和衛福部。

    (三) 如果您是「原住民」,則可選擇適用原民會專案。原民會專案除了需額外請申請人提供族籍證明文件外(例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其餘申請文件都與法扶標準相同。惟自110年7月1日起,為有效分配原住民族司法資源,原民會專案申請人須「不符合法扶或其他政府專案之扶助資格」且「案情部分有要理由或涉及原民傳統慣習或文化衝突」,二個要件都符合時,才能指派法扶律師協助。所以,雖然原民會專案沒有設置資力門檻,但為確認申請人是否符合專案扶助資格,還是需要請您配合備妥相關資力文件備查。原民會專案除了律師費用外,您無法向法扶或原民會申請任何費用補助或申請出具保證書,但您不需要繳交回饋金給法扶和原民會。

    (四) 如果您是「勞工」,且與雇主間發生扶助範圍規定的勞資糾紛,則可選擇適用勞動部專案。審查文件基本上是看您「個人」的財產和最近一年綜所稅所得清單(個人月收入需低於65000元且資產低於300萬),且需提出勞動局調解不成立證明;案情部分則要有扶助理由且需為專案扶助範圍(請參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第3條至第6條)。若通過勞動部專案扶助,後續您可透過扶助律師向本會申請裁判費及必要費用補助(補助金額上限請參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第16條),但就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則需請您自行向勞動部申請(補助資格:因終止勞動契約所生爭議提起訴訟,於訴訟期間未就業,且符合「依法律扶助法准予全部扶助」或「經審查符合本會無資力標準」等情形),此專案也不能申請出具保證書,同時跟其他政府專案一樣,不需要繳交回饋金給法扶和勞動部。

    以上方案介紹完畢,簡言之,如果您具有多重申請資格,例如您是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原住民勞工,如果您不幸遭到老闆解雇時,此時您就符合四種方案之申請資格,您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選擇適合的方案。原則上審查委員會只會依您所選擇的方案類型進行審查,如果不清楚怎麼選,建議大家先選擇以「法扶標準」準備相關資料進行審查,不符合法扶標準時,可再轉選其他專案。

    最後提醒大家,有關資力標準的認定,針對生活中一些必要費用可以例外扣除,但是否符合扣除條件,依法需由三位審查委員開會共同決定,建議大家如果真的有需要,請嘗試去分會申請看看,不要輕易打退堂鼓。審查委員大都是由律師組成,您到分會說明案情時,其實也可以順便取得一些法律知識及訊息,就算沒有通過,也可以當作去做一次免費法律諮詢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