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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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介制度
- 轉介至分會:目前各分會與法院及社會團體均建立有轉介機制,如法院或社會團體發現有需要法律扶助之個案,即可直接致電各分會洽詢。 法扶服務據點
- 自分會轉出:如分會發現有需要非法律扶助之特殊協助之個案,亦會主動聯絡相關社福單位,請求協助處理。
(二)受委託執行法律扶助工作
依據法律扶助法第10條第1項第5款,法扶會目前接受委託辦理的扶助專案有:- 受勞動部委託辦理: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 受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辦理:原住民法律扶助專案
- 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專案
發佈日期: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