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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通知信
  • 法扶花蓮分會於110年5月7日舉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於扶助律師實務上之應用」教育訓練課程,歡迎律師報名!2021.04.19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實務及在律師業務之應用」
    扶助律師教育訓練報名簡章

      1979(民國6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並在1981(民國70)年正式生效,其內容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締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之歧視,確保男女在教育、就業、保健、家庭、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我國於2007(民國96年)1月5日經立法院通過,總統於同年2月9日簽署加入書, 並為落實推動CEDAW,立法院為2011(民國100年)5月20日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簡稱CEDAW施行法)共9條,總統於同年6月8日公布,並自2012(民國10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教育訓練希望透過實務案例等分享,落實CEDAW,並助於扶助律師於法扶業務上之應用。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花蓮律師公會

    二、課程名稱: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於扶助律師實務上之應用

    三、課程時間:110年5月7日(週五)下午13:30至17:30。

    四、地點&地址:

    • 地點:花蓮翰品酒店—B1青嵐廳
    • 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永興路2號

    五、課程對象:本會扶助律師暨工作同仁。

    六、課程流程:

    時間 內容 備註
    13:30-13:50 報到  
    13:50-14:00 開場 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會長 林國泰律師
    花蓮律師公會理事長 許正次律師
    14:00-17:00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實務及在律師業務之應用 國立東華大學社會學系 梁莉芳教授
    17:00-17:30 綜合討論 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會長 林國泰律師
    花蓮律師公會理事長 許正次律師
    國立東華大學社會學系 梁莉芳教授

     


    【CEDAW於扶助律師實務上之應用】報名回條

    □可以參加 □不克參加

    姓名:_____________ 服務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 連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煩請於110月4月30日(週五)前填妥後回傳本會,非常感謝您!
    ★因名額有限,採優先報名制至額滿為止!
    ★為防範新冠肺炎,本次教育訓練報到時請配合測量體溫,及全程配戴口罩。
    ★本次教育訓練時數將納入法扶律師時數,做為爾後花蓮法扶案件派案之參考依據。
    ★聯絡人:王子淇、林潔如專員
    電話: 03-8222128 分機12、15;傳真: 03-8233068 E-mail:hualien@laf.org.tw

    附件下載:

    簡章暨報名回條-CEDAW教育訓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