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律師專區教育訓練資訊【販賣毒品罪:實體法與程序法的觀點】 研討會(2022年6月15日/台北分會)
教育訓練資訊
  • 【販賣毒品罪:實體法與程序法的觀點】 研討會(2022年6月15日/台北分會)
  • 發佈日期:2022/04/27

  • 本場活動報名已額滿,謝謝!

    一、緣起
    毒品案件長年為刑事司法核心業務。2020年警察機關查獲毒品案件共4萬5489件;地檢署涉及販賣、製造、運輸毒品等非施用毒品終結案件共1萬1954件,同類型新收案件亦有1萬4142人,其中更有2228人聲請羈押並有1809人經法院許可羈押。這些湧入法院,也進入矯正機關,在監受刑人近乎半數與毒品案件有關計有2萬5937人,其中販賣、製造、運輸更佔70%。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法於2020年7月15日正式上路,在混合不同種類毒品的刑度加重之外,販賣、製造、運輸第二級毒品刑度也同步提升,採取從重從嚴處罰的刑事政策。在如此嚴苛的刑度之下,相關實體法與程序法規範也受到重視與挑戰。其中,關於販賣毒品未遂之判定,歷經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92號、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4861號刑事裁定,已對實務見解產生影響。另外,如何處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供出毒品來源」供詞與補強法則之間的關係,以具體回應販賣毒品既遂罪之判定,也始終為司法實務所重視。
    為此,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合辦研討會,邀請專家學者分別從實體法、程序法角度深入研議販賣毒品罪,就學理解釋與實務運作的情形交流討論,以期使得台灣毒品案件之辦理更為完善。

    二、地點: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因疫情緣故,可能會視情況改為線上辦理。

    三、時間:2022年6月15日(週三)13:30-17:00

    四、主持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 林俊宏律師

    五、報告人:
    【第一場次】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 黃宗旻教授
    【第二場次】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林俊儒博士生

    六、與談人:
    【第一場次】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許恒達教授
    【第二場次】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 范耕維教授

    七、主辦單位: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台北律師公會刑事法委員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八、報名網址:本場活動報名已額滿,謝謝!

    九、防疫提醒:本活動為室內活動,因活動形式及空間限制,請配合於活動全程配戴口罩,單位將遵守國家防疫政策實施額溫量測,額溫若高於37.5度將無法進入活動場地。

    十、聯絡人:02-2322-5151分機201鄭小姐,nancy@laf.org.tw

    十一、上課對象: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限額85名)、外部單位(限額15名,請於司改會官網報名)

    十二、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 發言人
    13:30-14:00 報到  
    14:00-14:10 引言 主持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 林俊宏律師
    14:10-15:00 專題報告 「意圖販賣而持有」與「販賣未遂」之區分—兼談刑法條文適用的一般操作方法 報告人: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 黃宗旻教授
    15:00-15:20 與談 與談人: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許恒達教授
    15:20-15:30 中場休息  
    15:30-16:20 專題報告 「供出毒品來源」供述證據補強法則之檢證─以販賣毒品既遂案件為中心 報告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林俊儒博士生
    16:20-16:40 與談 與談人: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 范耕維教授
    16:40-17:00 綜合座談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