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將CEDAW落實在法律工作上?」律師教育訓練(2020年11月7日/台南分會&台南律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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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將CEDAW落實在法律工作上?」律師教育訓練
一、源起:
1979(民國6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並在1981(民國70)年正式生效,其內容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締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之歧視,確保男女在教育、就業、保健、家庭、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鑑於保障婦女權益已成國際人權主流價值,我國已於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促使我國性別人權狀況與國際接軌,兩性權益均獲得平等保障,性別歧視逐步消除。
本次教育訓練亦希望透過案件辦理分享及分析、經驗交流,有助於扶助律師於實務辦理案件應用落實。
二、時間:109年11月7日(星期六) 09:00 ~12:00
三、對象:本會扶助律師、臺南律師公會會員
四、主辦: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臺南律師公會
五、地點:臺南律師公會會議室(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48號16樓之4)
六、報名方式:線上報名(https://reurl.cc/e8dovQ)
七、聯絡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 劉貝琳專員(06)2285550分機16、傅郁芸專員(06)2285550分機17
八、 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講師 08:30-09:00 報到 09:00-09:05 活動致詞 法扶台南分會張文嘉會長
台南律師公會許雅芬理事長09:05-10:20 如何將CEDAW落實在法律工作上? 鄭子薇檢察官 10:20-10:35 茶敘時間 10:35-11:50 如何將CEDAW落實在法律工作上? 鄭子薇檢察官 11:50-12:00 綜合座談 九、講師簡歷:
- 姓名:鄭子薇檢察官
- 學歷:
- 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碩士
- 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碩士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 現職: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專長:
- (主)性別與法律
- (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之概念與實務運作
發佈日期: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