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審法暨精神衛生法」扶助律師教育訓練(2019年8月31日/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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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辦理扶助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第1、3項辦理。
貳、目的: 本會已於108年5月修正提審專案之派案要件,未來就提審案件指派律師之機會將大增,為讓扶助律師對我國提審法及精神衛生法操作實務有所認識,並同時理解《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內國法化後對精神衛生法實務的衝擊,爰辦理本次教育訓練,提供有意接辦提審專案案件之律師關於國際、國內相關法律論述建議及支援。歡迎本會扶助律師報名參加!
參、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
肆、辦理時間:2019年8月31日(週六)14:00-17:00
伍、辦理地點: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六樓大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
【交通說明:請自行開車前往或搭乘捷運至古亭站2號出口步行即達】陸、參加人員:有意接辦提審案件之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檢警陪偵律師、審查委員。
柒、 報名: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26日(一)止。
二、 名額限制:本課程受限於預算、場地等因素,報名人數以60人為上限,額滿為止。是否報名成功,以本會寄發報名成功通知信為準。
三、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點擊文字連結進入「線上報名系統」
四、 聯絡人:法扶總會黃婉蓁(電話:02-23225255分機104,電子信箱:ipilia@laf.org.tw )捌、 備註:
一、 扶助律師實際參與教育訓練時數須回報總會並行登錄,敬請準時到場並全程與會。
二、 有登記參與本次教育訓練的扶助律師,皆有接受本會新修正提審專案上線後的派案資格。玖、流程:
時間 議程表 13:30-14:00 報到 14:00-15:00 議題:「精神衛生法」的強制住院與救濟
主講人:劉繼蔚律師15:00-15:10 休息 15:10-16:30 議題:CRPD第14條關於人身自由的指導原則與適用
主講人:翁國彥律師16:30-17:00 本會新修正「提審專案」派案及適用方式介紹
主講人:本會法務處 周德彥副主任
發佈日期:2019/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