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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資訊
  • 校園修復式司法扶助律師教育訓練(2019年9月21日/台中分會)
  • 發佈日期:2019/08/22

  • 一、活動宗旨、目標(緣起與目的):
    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將「實踐修復式正義」列為12大項重點議題,並於第一分組決議由中央與地方教育主管單位將修復式正義列為重要教育政策,以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非暴力溝通, Nonviolent communication , NVC)原則引導校園修復式正義融入學習領域課程;另司法院為使人本關懷的修復式正義妥善運用在少年司法體系,已推動「強化少年保護事件處理程序修復式對話試辦方案實施計畫」。本研習活動係協助律師熟悉修復式正義與善意溝通如何應用在校園,理解人本精神,認識人際溝通與同理心,學習基本化解衝突方法。藉著影片觀摩、角色扮演與案例分析演練,學習同理心與善意溝通,以利於運用來改善人際互動、師生與親師關係、糾紛預防、衝突化解。

    二、實施對象:本會扶助律師預計80人。(因場地、經費有限及為達成課程效益,額滿即不再接受報名,敬請見諒!)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

    四、地點: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第二辦公大樓5樓會議室(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

    五、時間:2019年9月21日(週六)上午9:00至16:00

    六、本分會鼓勵扶助律師踴躍參加在職進修課程之措施:

    • 為協助扶助律師符合律師法第2條規定,律師應精研法令及法律事務;及律師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律師應精研法令,充實法律專業知識,吸收時代新知,提昇法律服務品質;及為提升本會法律扶助服務品質。全程參與本課程之扶助律師,本分會於本課程後,得按出席名單,優先派案3件(但扶助律師因個人之因素或因已達本會規定之接案上限而無法接案者,本分會不再補派,敬請見諒)。

    七、報名方式:

    • 請點擊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回傳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承辦人員。
    • 注意:為統籌後續事宜,請於2019年9月12(週四)下班前回傳報名表(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均可)。
    • 承辦人員:林梓濰專員(分機113)
      電話:04-23720091
      傳真:04-23720582(請於傳真後,來電確認報名是否完成)
      電子信箱:taichung@laf.org.tw(本分會收到律師報名電郵後,會以該電子郵件回覆報名是否完成)。

    八、課程表:

    備註:休息時間,由講師視課程進度安排

    時間 課程名稱 講師
    08:30-08:50 報到  
    08:50-09:00 開場致詞 趙建興會長(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
    09:00-12:00 修復式正義與善意溝通 廖奕婷律師
    12:00-13:00 午休用餐  
    13:00-16:00 修復式正義與善意溝通 廖奕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