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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電機走向法律 以專業助人】優良扶助律師-林威伯律師

發佈日期:2015/10/08

  • 【從電機走向法律 以專業助人】優良扶助律師-林威伯律師
  • 文/修淑芬 口述/林威伯律師、阿嘉(化名)

    人生將往哪一條路走?哪一條路是你我的天命,上蒼自會牽引這條緣份,帶領我們走向那條路……

    林威伯律師給人的印象是幽默又輕鬆,從其言談中,法律人與電機人的性格兼備,成為其一大特性。談起法律這條路,自國中階段起,喜愛社會科學的種子即已埋在心中,只是礙於家族長輩們的期待,這顆種子暫時沒有發芽的機會,靜靜地等待機會萌發、生長。

    林威伯出生於古城台南,傳統台南仕紳都希望子弟能懸壺濟世,阿公從小對林威伯充滿期待,日日殷殷切切,期待教育孫子成為一名醫師。阿公對於林威伯成為醫師的意念相當堅定,過世前幾天把林威伯喚到床前,交代林威伯不能夠忘記與阿公的約定。面對阿公與自己的人生約定,林威伯只能給阿公回答「我知道了」。那一年,林威伯是國中二年級的少年。

    考上了台南一中,林威伯知道自己不擅長物理與英語,社會與地理的成績表現卻相當傑出,他嘗試與父親溝通,認為自己將來可能比較適合當律師,奈何父親提醒他要記得阿公的遺願,只好選擇第三類組,第一年考試失利,沒有考上醫學系,再重考也差了2分,與醫學系再次擦身而過。

    儘管如此,林威伯是孝順的孩子,依舊遵循長輩的建議,選讀了電機系,一路取得電機碩士學位,成為人人稱羨的科技新貴。原以為將要一輩子當工程師了,老天爺卻早已安排林威伯的人生要來一次大轉彎。

    就在準備出國深造博士的那一年,林威伯得知當律師另有一個管道,也就是學士後法律學位。站在人生的交叉路口,這則資訊有如一個意象,成為法律人的聲音又再次響起,父親還是堅持兒子走電機這條路才有未來,父子經幾番討論之後,林威伯決定先當兵,利用當兵的兩年時間好好思索未來的方向。

    退伍後,為不辜負長輩的期待,也兼顧自己的興趣,林威伯決定結合法律興趣與科技專業,進入科技產業擔任專利工程師。公司法務長觀察林威伯具備法律人的資質,認為他懂技術也懂法律,所提出的法律意見也相當精準,可惜因沒有律師執照,其意見無法被視為決策意見來執行,遂積極說服林威伯應該去取得法律學位。

    於是,他毅然決定辭職,進入東吳大學法律專業碩士班攻讀法律學位,並積極準備律師執照考試,那一年他即將滿30歲,處在而立之年,人生要重新起步,是多麼需要決心與勇氣,曾經他躺在床上問自己「到底在幹什麼?」留在科技產業的同學們個個飛黃騰達,股票紅利賺滿荷包,他卻為了讀法律,重當苦哈哈的學生,內心複雜可見一般,然而,他確定不想再走回頭路,他告訴自己「人生一定要做有意義、有興趣的事。」

    初入行甘苦談 從小案累積經驗

    轉行,畢竟不是一條容易的路。儘管擁有科技與法律這兩個專業背景,還是一樣要面對市場的競爭和挑戰,經歷過幾次律師工作的體驗後,林威伯確定自己適合走創業之路,遂決定挑戰自己。

    擁有一定的工作經驗,也累積了一些人脈基礎,「萬事起頭難」是不變之道理,他也需要依賴前輩們的協助,林威伯感謝阿信律師(徐立信)的提攜,若沒有阿信律師給予支持和鼓勵,他將花費更多的時間和代價。林威伯說這條路是自己的選擇,他並沒有嘗到苦滋味,歷經幾番波折才終於成為法律人,他歡喜苦中作樂,心中的想法非常簡單,就是想辦法快速成長。

    他用打電玩怪獸來形容律師的起步之路。勇者要打怪獸,一定要先從小案子開始,先擊退一些小怪獸,升了級後打更高級的怪獸。初期他不刻意挑選案子,他需要不斷累積戰鬥的經驗值,精進技術,因應未來隨時可能面對的大型案件。

    而且儘管學經歷再顯赫,外界評估的還是律師的能力。若沒有準備好自己,機會稍縱即逝,為要求當一名適格的律師,林威伯努力多問多查,去查法院見解和判決,向前輩請益,執業至今7、8年,他自認還在練習蹲馬步,慢慢磨慢慢做,磨練訴訟能力,了解開庭技巧與程序,從實務累積經驗值,他喜歡有一個明確目標,鼓勵自己開發動機往前進。

    喜歡有挑戰性的案件 內化訴訟能力

    林威伯喜歡挑選有挑戰性的案件,很多案件需要舉證細節,既然決定要接案件,他都用拼命三郎的精神去努力,不怕難關,具有挑戰性的案件更能激起鬥志。

    他陸續承辦過毒品、性侵、強盜等案件,以刑案居多。他印象最深刻的案件中,一件是販賣海洛英一級毒品的案件。當事人因持有海洛英被捕,而此時有一個證人指述當事人賣他一包海洛英與FM2,但檢察官對該證人的說法存疑,因此為不起訴處分。但高檢署卻不這麼認為,案經發回後,檢察官再次傳訊該名證人問話,證人先是推翻了前次的證言,但檢察官暗示這樣可能有偽證問題後,證人又改稱有向當事人購買,檢察官據此起訴當事人販賣一級毒品罪。第一審也認同此看法而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很細心,調閱通聯記錄,並第三次傳喚證人,證人這次又推翻前面有購買的說法,二審法官認定依現有證據並不能證明當事人有販賣行為,故判決無罪。可是到了第三審法官又有不同看法而發回更審,最終改判15年,上訴被駁回而定讞。

    這個案件嗣後被選為觀審制的模擬案件,由5位參審員進行投票判決,4位認為他沒有販賣海洛英,1位認為他沒有販賣一級卻有轉讓三級毒品,在販賣海洛英的部分,5位參審員一致認為無罪,可是3位專業法官卻認為有罪,最後模擬法庭判16年。

    林威伯認為此案充滿灰色地帶,當事人很不服氣,明明沒有做的事情卻被判刑,故拒絕在更審階段認罪,更向林威伯表示:「我沒做的事我不認罪,也不可能認輕罪,因為這樣做,等於對不起相信自己的二審法官,剩下的就交給您處理吧。」聽到這些話,也代表著當事人對自己的信任,打動了林威伯,原本他很少親自去聆聽判決,這個案子他特別出席,雖然全案實情只有當事人最清楚,這個案件或許有判無償移轉的空間,如果他認輕罪了,此刻也許早已經出獄,也因為堅持自己沒有販賣毒品,目前仍在牢獄中等待明日。
    另一位林威伯的當事人阿嘉(化名)也透露,林威伯辦案相當積極,會主動找出任何有利於當事人的證據,甚至製作道具在法庭上演練給法官看,更難能可貴的是,林威伯重視的不僅是案件本身而已,也重視做人的道理,在案件獲得圓滿結束後,林威伯建議阿嘉務必去拜訪對方請求對方的原諒。阿嘉也感謝法扶會,讓他受益良多,若非法扶的協助,此刻的他,人生無法重新開始。

    所有案件一視同仁 努力減輕當事人困擾

    林威伯承認工程師的性格依舊深植在他心中,到底一名律師應該擁有哪些特質,他謙稱並不清楚,他只知道法律案件服務的是人,所需要的專業與電機專業一樣,都是在想辦法解決各式各樣的疑難雜症。他相信每個人有自己的路,他擁有專利工程師的背景,也可以走出適合自己的一條法律之路。

    曾經處理一件離婚案件,當事人比先生年長約莫5~10歲,女方從很年輕的時候就與先生一起打拼,等於把自己的青春全投注在先生身上,把先生照顧得無微不至,怎知有一天,先生突然告訴她「我要與其他女人在一起」,女方一時之間深受打擊,屋漏偏逢連夜雨,不慎車禍骨折,有一段時間無法工作,當男方訴請離婚之際,她也提出扶養費請求,男方則提起離婚訴訟應戰,一審法官判應給付扶養費,但駁回離婚請求。

    案件進入二審階段,法官建議雙方和解,女方無法平撫心中的氣憤與矛盾,不甘所有努力付諸東流,想要報復對方而不願意離婚,林威伯在旁觀察,這是一段已經沒有情感的關係,用痛苦的婚姻關係報復對方,人生的路將如何繼續走下去呢?在訴訟期間,當事人情緒起伏很大,非常需要精神支持,以及他人的理性分析,即便當事人打電話給林威伯只是為了釋放情緒,他還是耐心聆聽。 

    對律師來說,這樣的工作需要極大的同理心,林威伯不忍心一個好好的生命因為一個不值得的人而被浪費,他極力柔性勸說,分享佛經哲理,提醒當事人接受事實,釐清內在糾結,為了讓當事人成功轉換心境,足足花了近半年的時間。

    猶記得雙方簽訂離婚和解同意書的那一天,台北下著磅礡大雨,當女方忍痛發著抖簽完名之後,走出戶外,抬頭一看,雨後的台北天空正閃閃發亮,林威伯告訴當事人一句話「你看!雨後天晴了!」

    就在離婚官司結案後的兩周,有一天當事人突然攜帶一盒餅乾來探望林威伯,一句短短的「謝謝你-林律師」,道盡了一切。

    法扶案件有如維生素 滋養律師的能力

    法扶酬金少,訴訟時間長,之所以繼續承辦法扶案件,林威伯認為這是律師的責任。固定提撥一定時間投入公益案件是他的職志,雖然專業在智慧財產權,但林威伯不會限制自己只承辦某類型案件,只要是當事人相信他,他就會去做,投入法扶就是一種單純的濟弱扶傾和社會服務。

    2014年獲選為優良扶助律師,他實感意外。一路走來,任何承辦的案件他一視同仁,不分法扶或是自己的案件,只求做好本分,達到一定品質,而案件必然有輸有贏,每個案件背後都有一個有血有肉的案主,他努力將當事人的困擾減輕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針對給予法扶的建議,他觀察扶助律師似乎有轉變成公設辯護人的傾向,他認為應該將律師與公設辯護人的角色更清楚的區分。而對於後進的鼓勵,他勉勵新進律師看到當事人的真正需求,不忘濟弱扶傾乃律師天職,案件再辛苦,無論成敗,當一切結束之後,有時候當事人請你喝的一杯飲料,都會讓人感動不已,在那個當下,你會看見公益服務的核心價值。

    優良扶助律師小檔案-林威伯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立詳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中心律師

    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利工程師

    宇州國際商標專利事務所專利工程師

    東南技術學院、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兼任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