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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張投不出去的票—收容人投票權訴訟怎麼打?】 2023年監所專題論壇,歡迎報名參加
  • 發佈日期:2023/03/01

  • 日期:2023年4月8日(六)下午13:15-18:00

    地點:台大法學院霖澤館1301多媒體教室(台灣大學後門進入〔辛亥路、復興南路口〕左手邊第一棟)

    主辦單位:監所關注小組、島國前進基金會、高涌誠監察委員辦公室、台灣陪審團協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TCLU、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憲法保障國民參政權,監所收容人只要在臺灣繼續居住滿六個月以上、符合投票年齡、及未受監護宣告者,即具有投票權。然而,在沒有法律禁止且被計入投票權人的狀況下,監所收容人卻從來不能投票。這一張投不出去的票,我們在去(2022)年以北監和北所在籍收容人為當事人,針對無法行使「2022年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權,開啟行政訴願和司法救濟。

    在整個過程中,沒有找到不能投票的法條依據,僅有行政上的消極不作為。然而,透過實質的訴訟過程,我們也發現了幾個困難而需要突破的關鍵點,例如,「沒有禁止卻無法投票」究竟是個行政處分,或者是事實行為?收容人投票權究竟有沒有權利保護之必要?請求權的基礎何在嗎?特別權力關係下的收容人其公法地位究竟為何?投票權與其他基本權利的差別在於,需有制度性之建置才能遂行基本權內涵,如此說來,收容人投不出來的這張票,怎麼可能不面對?

    我們將持續爭取收容人投票權,並把戰鬥持續延長至明(2024)年1月的總統大選和不分區政黨票,並在開啟相關訴訟及救濟行動之前,特舉辦本次論壇,期待邀請各界共同關注、討論。

    本次論壇共安排三個場次:

    【場次一】由「2020年高雄市長罷免案」和「2022年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行政訴訟」四位律師現身說法,和大家分享他們的第一線實戰經驗和遭逢之問題。

    【場次二】邀請國內公法學者們一起集思廣益,提供學理上的見解與建議。

    【場次三】再將視角和思考拉回根本的核心問題——人在監所,還要投票?

    即日起,開放報名,邀請大家共同與會。報名表:https://forms.gle/NxbyNmmavDtgApW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