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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律師團轉發—特赦一個王光祿,還有千千萬萬個王光祿
  • 發佈日期:2021/05/21

  • 王光祿釋憲律師團110.5.20

    新聞聯絡人:郭文萱Eleng Kazangiljan 0970011403/eleng@laf.org.tw

      針對蔡英文總統今(20)日特赦王光祿一事,律師團針對個案救援,首先肯定蔡英文總統,在大法官做出不利當事人的803號解釋之後,針對個案行使總統憲法上的權力,簽署特赦令。但我們必須遺憾地說,特赦是透過行政權變更司法過苛且無法自行糾正的結果,總統特赦毋寧呈現出司法救濟途徑失靈的事實。

      再者,依照特赦法第3條前段規定,即便經總統特赦,也僅是免除刑罰的執行而已,王光祿在中華民國法律上仍是不折不扣的罪犯;另外,也由於特赦僅有個案之效力,並無法適用在其他原住民身上(例如同時聲請大法官解釋的潘志強、黃嘉華、周懷恩、陳紹毅),爰此,為捍衛原住民族權利,律師團在非常上訴程序,將持續為獵人王光祿爭取無罪判決,並期待最高法院做成有利於原住民族狩獵權利的統一法律見解!

      總統特赦了一個王光祿,但別忘了還有千千萬萬個王光祿。原住民獵人在現行法令及大法官解釋之下,仍然被迫使用製程粗糙、安全堪憂的自製獵槍;甚至必須違反狩獵禁忌,事先向警察局提出申請,只要不符合規定,便會落入牢獄之災。因此,為了根本解決原住民族狩獵所面臨的困境,並且消除原住民獵人所背負的「原罪」,我們更嚴正地呼籲行政、立法機關,在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及第21條的意旨下,積極與原住民族合作進行修法,通盤解決原住民族狩獵所面臨的困境,還給原住民族狩獵權。

    聯合聲明團體: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Lima台灣原住民青年團、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