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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扶會針對八仙粉塵爆燃事件不起訴處分書聲請再議遞狀記者會
  • 發佈日期:2015/11/05

  • 再議有理  還我真相

    現場律師團代表及家屬共同為第十四位傷者辭世默哀
    ↑現場律師團代表及家屬共同為第十四位傷者辭世默哀

    針對八仙樂園粉塵爆燃案件,士林地檢署於10月16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將起訴呂姓主辦人,其餘八人均不起訴,因被害人或家屬強烈表示不服,法律扶助基金會於上週五(10/30)收到起訴書後,決定於今(11/4)日向士林地檢署聲明再議及遞狀,同時舉辦記者會向大眾說明。

    法扶會表示,自627八仙塵爆事件發生之後,法扶會立即於今(104)年7月6日緊急成立律師團,對被害人及家屬提供全面法律扶助,迄今已有422 位被害民眾或家屬向本會提出申請獲准,法扶會律師團並已依序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假扣押裁定暨強制執行之聲請在案。

    對於士林地檢署就呂○吉以外其餘八名被告全部以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法扶會律師團及被害人暨家屬深感不解,並針對不起訴處分書所列不起訴事由提出質疑,於今(11/4)日具狀聲請再議。

    法扶會針對八仙粉塵爆燃事件不起訴處分書聲請再議遞狀記者會

    法扶會律師團團長羅秉成律師表示,被告陳○廷、陳○穎、林○芬等人身為八仙公司實際及現場負責人,對於103年及104年舉辦彩色派對活動性質內容及相關金流豈能全然不知!偵查中律師團曾要求檢方調閱八仙公司相關帳冊以釐清資金流向,但不起訴書對此並無交待。系爭彩色派對活動舉辦的場地「歡樂海岸」及「快樂大堡礁」,八仙公司早已售票開放民眾遊玩多年,八仙公司若未申請許可執照即開放民眾遊玩使用設施,並出租給他人舉辦活動,根本就是違法,豈能反而因此免除該公司相關人員的責任!被告陳○廷等人出租系爭泳池場地給被告呂○吉辦理彩色派對活動,除允許活動售票系統以八仙樂園為號召吸引消費者購票外,並開放消費者使用八仙樂園內部部分設施,自應居於場地監督人之地位保護消費者之生命身體健康安全,彼等明知彩色派對活動之參與人數及內容之危險性,卻未針對此一大型活動規劃疏散避難等安全計畫以維護入園消費民眾的安全,自已違反法律上之注意義務。

    此外,新北市消防局所出具之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僅針對可能之起火原因出具報告,報告內容是否足以認定起火原因、起火次數、燃燒時間及引發火勢之人等具體事項?被告邱○銘、廖○明、周○瑋、沈○然、盧○佑等人是否就塵爆事件全然無注意義務之違反?

    法扶會律師團針對前揭諸多認事用法錯誤或應查明而未查明之處提出質疑並檢附相關證據,聲請高等法院檢察署將案件發回續行偵查或命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被告陳○廷等人。

    法扶會針對八仙粉塵爆燃事件不起訴處分書聲請再議遞狀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