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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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連結:消債條例修正免責條件,曾經消債清算不免責者有再次向法院聲請免責的機會!
【公告】連結: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受社會救助民眾,可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開設專戶存放社會救助金;如有債務問題請找法律扶助基金會
【法律懶人包】連結:債務人注意!疫情期間債務延長緩繳有辦法。
成功案例分享 第一次見律師前先準備的資料 消債受扶助人辦理債務清理案件需知 成立緣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於2007年7月11日公佈、2008年4月11日施行。法扶會為因應消債條例施行,除修正法律扶助施行範圍辦法,刪除破產事件不予扶助之規定外,並考量消債條例施行後預計個人債務清理事件將大量湧入法扶會各地分會,為避免民眾大量湧入分會尋求扶助,造成分會業務癱瘓,規劃由各地分會推廣駐點律師諮詢服務,直接在各註點由諮詢律師受理民眾案件之申請等相關措施,並經2008年1月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消費者個人債務清理事件法律扶助專案,專案服務內容為受理民眾消債案件法律扶助申請及提供法律諮詢。
特別聲明
法律扶助基金會並未委託任何代辦公司協助辦理法律扶助,且向本會申請是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查通過後,本會將指派律師協助,您無須負擔律師費,請民眾注意代辦公司招攬話術,有時需繳交高額代辦費。
※勿被代辦混淆、勿輕易付費※
民眾上網搜尋「法律扶助」或「債務」等相關資訊時...
- 常見「內政部○○協會」、「○○法律輔助○○」、「○○扶助協會」、「○○法律關懷輔導○○」「○○公益輔導」等..強調經政府核准立案的機構~
→[注意]實際上都不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從未委託任何代辦公司辦理法律扶助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扶助不收取任何費用
→代辦公司協助處理債務問題,會請您繳交費用!甚至可能需繳高額代辦費!務必小心代辦公司招攬話術,勿輕易相信或同意付費!
申請方式
- 想電話詢問債務問題:
請撥打法扶全國七碼專線412-8518轉2(市話請直撥,手機加02)洽電話法律諮詢中心
- 想與律師面對面詢問債務問題 or 想申請扶助律師解決債務問題:
請電洽鄰近分會預約(各分會電話請見「聯絡我們」,或使用線上法律扶助預約系統)
申請標準
- 案情:案件狀況得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進行債務清理程序。
- 資力:只要您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債務人,就不審查您的資力!
應備文件
申請流程
步驟一:電話預約
- 本會審查採預約制,請事先電話預約。
步驟二:審查
- 填寫基本資料,提供相關文件。
步驟三:通知結果
- 以電話及書面文件,通知申請人申請結果。
- 常見「內政部○○協會」、「○○法律輔助○○」、「○○扶助協會」、「○○法律關懷輔導○○」「○○公益輔導」等..強調經政府核准立案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