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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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緣由
原住民族的文化、生活及語言,有著別於一般國人之特殊性及差異性,而原住民族權與國家法治之間總是存有難以跨越的鴻溝,以致在法律訴訟上往往處於相對弱勢困境。有鑑於上述種種隔閡與障礙,為原住民族提供其專業的法律協助,保障其權益,有其絕對的必要性。
基於此一理念,本會自93年成立至今,受理的原住民扶助案件已逾2萬餘件,更於民國102年3月21日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簽署行政委託契約書,受委託辦理「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案」(簡稱原民專案),同年度4月1日起正式啟動。
考量原住民族與一般國人的文化差異性,法扶會也有具原住民資格的扶助律師,並且每年舉辦原住民文化的相關研習課程,以強化原住民訴訟扶助品質。
服務說明
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出律師費,您可以申請律師幫您:
打官司(訴訟代理)
撰寫法律書狀
調解法律糾紛
法律諮詢
「檢警偵訊 ‧ 律師陪同」服務:
如果您遭到警察、檢察官認為涉嫌犯罪,而遭拘提、逮捕或沒收到傳票臨時要求訊問,依據現行法律規定, 您可以向警察要求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律師陪同偵訊,讓律師來保障您在偵訊中的權益!
原住民朋友只要是在偵查中,不限重罪輕罪或者是否第一次偵訊,通通都可以申請本專案的法扶律師陪同偵訊服務!申請對象
- 只要是具原住民身分且有法律扶助需求之民眾就可申請。
申請方式
- 向鄰近的法扶分會聯繫(全國法扶服務據點),請點選連結了解(如何申請扶助律師)
- 原住民朋友「電話法律諮詢」專線:412-8518轉2(市話請直撥,手機加02)
- 原住民朋友「檢警偵訊 ‧ 律師陪同」服務,24小時申請專線:(02)2559-2119
(金門及馬祖地區因分會律師人數不足,僅先提供心智障礙者及原住民陪訊服務)
相關費用
- 申請本專案無須任何費用。
- 若您的申請通過本會審查,您無須支付律師費用。
- 提醒您:本專案僅提供支付給律師的費用,但不包含訴訟時的郵務寄達費及裁判費等法院費用。
申請流程
自民國110年7月1日起,申請案件須經以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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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審查:須經審查委員審查您的案件狀況, 案情要有理由或案情涉及原民傳統慣習或文化衝突 ,才可准予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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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力審查:
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案並無「資力限制」,但仍須攜帶全戶資力文件備查。
- 連結:法扶各審查標準比較表
- 提醒您:原住民朋友如需法律協助,除了可申請原民會專案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之「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案」外,同樣可以考慮申請「一般法律扶助服務」。
- 若原住民朋友無從判定下述二種服務何者較佳,建議也可以準備申請文件較多的「一般法律扶助服務」,到時候若未通過「一般法律扶助服務」的審查,本會也可以自動轉以「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案」做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