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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被害人扶助專案

發佈日期:2021/04/13

  • 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於民國110年4月2日發生重大事故,當日7時11分自樹林火車站出發,前往花蓮火車站,列車於花蓮縣秀林鄉的清水隧道撞擊一輛從邊坡滑落下來的吊卡車出軌,依據花蓮縣政府資料,造成49人死亡,另有輕重傷者約218人。

    法扶會基於扶助弱勢精神,為協助被害人及家屬,爰經董事會決議同意成立「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被害人扶助專案」,使被害民眾及其家屬無須審查資力,即可獲得法律扶助。

    專案內容

    按法律扶助法第5條第4項第6款明定,重大公益、社會矚目、重大繁雜或其他相類事件,經基金會決議者,即屬法律扶助法所稱「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為本會法律扶助之範圍。本次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死傷逾2百人,被害人來自全台,屬重大公益、社會矚目案件,自不待言;又車禍肇因及賠償責任究竟應由哪一公司承擔,亟待釐清,其中涉及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過失傷害、過失致人於死,及假扣押等法律程序,亦可謂重大繁雜。經董事會決議本事件符合前揭法扶法規定,同意成立「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受害人扶助專案」。

    本事故之罹難者家屬及傷者,凡向本會提出申請書申請者,不論資力等狀況,均納入專案扶助範圍,由本會指派扶助律師辦理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過失傷害、過失致人於死,及假扣押等法律程序。提供罹難者家屬及傷者扶助律師及假扣押程序所需之擔保,原則上不支付訴訟費用(裁判費、執行費等),若罹難者家屬及傷者無力負擔,則應另行依本會規定申請支付,其符合本會無資力認定標準及必要費用計付辦法相關規定者,始由本會支付之。

    申請法律扶助

    1. 本事故之罹難者家屬及傷者,可下載相關文件(為加速處理您的案件,可先填寫申請書及案件概述單,請點選連結下載。)
      (一)台鐵太魯閣號事故被害人法律扶助專案受理申請流程圖及QA(110.04.15更新版本)
      (二)法扶申請文件(110.04.15更新版本)
      (三)同意書(110.04.15更新版本)
      (四)申請說明及填寫範例(110.04.15更新版本)
    2. 備妥身分證影本、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籍名簿之影本
    3. 郵寄、傳真寄至花蓮分會(地址:970020花蓮市順興路12之1號,電話(03)822-2128,傳真:(03)823-3068);或以emil方式,將申請書及所需文件電子檔寄至「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受害人扶助專案」收案專用信箱:4128518@laf.org.tw

    法律諮詢

    • 花蓮面對面法律諮詢

    本會花蓮分會於事故後即積極提供現場法律諮詢服務,現場由律師與本事件被害人間進行面對面法律諮詢,受害者及家屬可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中午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撥打分會電話:03-822-2128接洽或加入花蓮分會LINE:@536dlnmx。

    • 全國電話法律諮詢

    另本會電話法律諮詢中心亦將於110年4月15日起提供電話法諮服務,俾便花蓮地區以外之被害人及家屬利用,可市話直撥 412-8518 轉2 ,手機撥打 02-412-8518 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