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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卡奴,我把你的錢變「大」了?

發佈日期:2015/10/02

  • 親愛的卡奴,我把你的錢變「大」了?「妳相信跟銀行借25萬元,不到1年,利滾利之後,已經變成170萬元」!小芬(化名),這是一位曾經接受過法律扶助基金會訴訟協助的單身媽媽,在2005年年底發生的台灣卡債風暴時,和眾多弱勢卡債族朋友所面臨的共同問題。

    由於近幾年的授信浮濫,台灣於2005年發生金融史上最嚴重的個人消費債務問題,全台保守估計有五十萬名的卡債民眾紛紛捲入消金風暴,行政院金融管理委員會與銀行局雖提出第二代協商機制,仍無法有效解決卡債問題。

    為協助弱勢之卡債朋友,法律扶助基金會於2006年2月23日正式成立「卡債族法扶律師團」,招募百餘名義務律師加入扶助行列,同時在該年3月18、19、25、26日,進行大規模的卡債族個案資力審查,主動協助符合本會扶助標準之無資力卡債族;此外,本會在和卡債族法扶律師團的通力合作以及會議討論下,推出「民間版卡債協商機制」,並拜會金管會和銀行代表,呼籲政府單位接納更符合社會現況的協商機制;在個案服務和機制研商雙軌併行下,法律扶助基金會更進一步於該年5月26日針對更生法案提出修正意見,希望在大家的努力下,催生出一部合時合宜的破產法案,提供卡債民眾一個更生的機會。

    就在法律扶助基金會致力於服務弱勢卡債民眾的同時,許多不滿政府處理卡債政策的受扶助人,紛紛站出來向政府表達沉痛的抗議,小芬就是其中之一,身為單親媽媽的她,決定勇敢站出來,以本身實際發生的故事,揭發弱勢民眾在面對銀行協商時的種種不平。

    民國84年小芬的大女兒剛出生沒多久,小芬的丈夫就偷偷拿走小芬的信用卡去預借現金,小芬發現後,從此對這段婚姻感到失望。然而小芬還是努力維持婚姻,希望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庭,她扛起家庭重擔,但換來是卻是:常常不回家的丈夫、需要心理建設的大女兒、重病住院長達一個月的二女兒,以及罹患慢性病需長期服藥的自己。堅強的小芬並不怨天尤人,為了讓自己和女兒們能維持一個安穩的家庭,她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離婚訴訟和子女監護權的扶助,獨立生活的她,於94年2月向二家銀行預借現金25萬元,希望能讓家人脫離這場弱勢循環,然而,她的惡夢才正要開始...。

    由於小芬的收入有限,只繳得起每個月的最低繳納金額,銀行的人在明知小芬己經負債的情形,以所謂的「優惠方案」,「低利還款」等銷售語言,持續擴張信用額度,讓她陸續參加了4個方案,同時還辦新卡養舊卡,持續繳交最低繳納金額,以維持信用。直到94年12月,小芬才赫然發現,在短短10個月內,她竟然從2家銀行2張卡,變成了6家銀行8張卡,所累積的本金加利息,已經高達170萬元!

    深知再這樣下去,債務永遠不可能有還清的一天,小芬決定要申請金管會提供的第二代卡債協商機制,但立刻遇到了困難。小芬雖然符合「80期零利率」的條件,但是每個月仍然要繳2萬多元,扣除最低限額的基本生活開銷,以及小女兒的醫藥費,2萬多元根本不是現在的她可以負擔的,但小芬仍十分想要償還債務,於是她向協商專線人員詢問是否可以拉長還款期限,卻遭到銀行方面的冷嘲熱諷,以及一次又一次的拒絕。

    不清楚、不明白、不保證是弱勢卡債朋友向銀行協商時最常遇到的情形,銀行代表往往無法給予協商的民眾明白的說明,而協商的過程更充斥著權利不對等的情形,甚至有許多卡債朋友在接到銀行以電話通知協商條件,在不清不楚的情形下,簽署了一張無法負擔的契約,導致未來違約,毀約的情形一下發生。因此,小芬和其他的弱勢民眾一樣,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協助,希望在律師的陪同協商下,與銀行能有對等的談判空間,讓自己能為債務負起應負的責任。

    小芬在協商卡債的同時,仍有離婚和監護權的官司在進行,就在申請協商後不久,小芬收到扶助律師打來的電話,告訴她離婚與監護權官司已經確定判決、獲得勝訴的消息!小芬相當開心,也十分感謝法扶,雖然現在債務纏身,但有了法扶,她不再害怕,她也開始兼差,增加收入,因為她知道,天助自助者,法律扶助基金會陪她打贏這場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