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Legal Aid Foundation
發佈日期:2024.11.14
更新日期:2024.11.14
一、
本會「112~113年度法律扶助安心福助」勸募活動(勸募字號:衛部救字第1121362443號)於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期間(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屆滿後,尚有賸餘款項新臺幣723,490元。
二、
經本會113年9月27日第7屆第31次董事會決議,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變更。經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8日衛部救字第1131363788號函同意,將財物使用屆期時間由原113年8月31日展延至114年1月31日止。
三、
依「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6條規定,若捐贈人對本次變更有異議可於113年12月15日前提出。連絡電話:02-2322-5255,電子信箱:donate@la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