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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民眾申請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在場意願與經驗調查研究」簡訊邀請說明

發佈日期:2026.08.11

更新日期:2026.08.11

法律扶助基金會(本會)為了解民眾於面對司法警察機關(警察局、地檢署等)偵訊、訊問時,對於使用本會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在場之意願與經驗,於近期以簡訊方式發出調查邀請。

若您近期收到來自本會發送之問卷調查簡訊,邀請您填寫「民眾申請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在場意願與經驗調查」,此為本會近期舉辦之研究,請您放心!

  1. 為什麼您會收到調查簡訊的邀請?

    • 法定通知流程:
      警察局或地檢署在進行符合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5項規定之偵訊前,均須依法詢問民眾是否需要法扶律師陪同,並將確認結果通知本會。本會係透過此法定程序獲知您的聯絡方式。 

    • 無論是否曾使用本會檢警陪偵服務:
      不論您當時選擇了「需要」或「不需要」本會律師陪同,您的真實經驗對我們都極具參考價值。 

  2. 為什麼您的意見很重要?

    • 保障司法平權:
      刑事偵訊的「第一次筆錄」至為關鍵。我們希望能了解民眾在警局、地檢署當下的真實心理與顧慮。 

    • 推動制度改革:
      您的意見與建議將作為本會優化陪偵服務的重要依據。 

    • 保障弱勢權益:
      透過調查分析,讓我們能進一步健全法律扶助機制。 

  3. 本會承諾與個資保障

    • 完全匿名:
      本問卷採匿名方式統計,絕不公開個人資料。 

    • 不影響司法權益:
      填寫內容僅供本會政策優化與研究使用,完全不影響您目前或未來任何官司或法律扶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