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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律師陪同服務

發佈日期:2024.12.25

更新日期:2024.12.27

服務說明

為因應少年事件處理法增訂第18條之1至第18條之8,法扶會自即日起辦理「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律師陪同服務」,少年如遇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通知、詢問、同行、逕行同行、逮捕、護送或移送及少年法院接受處理等程序,其本人、親友、社工或檢、警機關均可撥打本會24小時專線(02)2559-2119 申請律師到場陪同。

服務範圍

  1.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通知到場。
  2. 同行書或逕行同行強制到場。
  3. 護送、移送少年法院。
  4. 少年法院接受處理(不包含少年法院審前調查及審理程序)。

申請對象及條件

  • 申請對象:少年(12歲以上18歲未滿之人)。
  • 服務項目: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通知、詢問、同行、逕行同行、逮捕、護送或移送及少年法院接受處理等程序,均可申請律師到場陪同。

申請方式

電話請撥 (02)2559-2119點此撥打,此專線24小時服務,全年無休,馬祖地區因分會律師人數不足,僅先提供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陪訊服務)

服務流程

  1. 電話申請:當事人來電申請,此外,家屬、社工及員警也都可以幫忙申請!
  2. 電話中請告知:申請人姓名及所在之偵查機關、涉案之案由、偵查機關之聯絡電話及案件承辦人姓名
  3. 法扶回報派遣律師姓名 → 法扶律師到場 → 陪同服務開始!

法律懶人包

《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同行可申請法扶律師到場陪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