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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報報

法扶成立二十週年熱心公益覆議委員獲獎感言

發佈日期:2024.07.29

更新日期:2024.08.23

法扶成立二十週年熱心公益覆議委員獲獎感言

編按:本會今(2024)年成立二十週年,特辦理相關表揚工作,本次熱心公益覆議委員共有20位獲選,本篇文章為獲選本次熱心公益覆議委員之感言集結。

1     
王秋芬 覆議委員


2
朱麗真 覆議委員

朱麗真覆議委員

很高興獲選為熱心公益覆議委員,能夠在自己的法律專業上貢獻一份微薄的心力在公益事務上,感到特別的榮幸,希望法律扶助基金會如旭日東昇,照亮有需要的人。


3
吳榮達 覆議委員

感言:在多元公益的服務中圓滿人生


4
李勝雄 覆議委員

李勝雄覆議委員

1.與另兩位委員、資深法官、檢察官、律師討論申請覆議內容及理由及達成共識,獲得不少的意見及經驗分享,獲益匪淺。
2.申請案件五花八門、無奇不有,若非來法扶會申請,均不得而知,更是參與覆議審查之意外收穫。
3.法扶會接案同仁之充分配合詳述與申請人洽談過程,頗有助於覆議審查之決定,應予嘉許及感激。


5
林孜俞 覆議委員

林孜俞覆議委員

很榮幸也很意外能夠獲選為熱心公益覆議委員,感謝法律扶助基金會及工作同仁對我的肯定與鼓勵,沒有工作同仁的努力付出,覆議程序審查的工作不可能順利進行,這份榮耀應該屬於所有工作同仁及所有覆議委員。欣逢法扶20周年,而我律師執業也20多年,可以說我是跟法扶一起成長。10幾年來擔任覆議委員期間,始終兢兢業業,深知覆議是法律扶助的最後把關工作,影響申請人權益巨大,不可不慎!「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查士丁尼大帝,這是我律師執業一直信奉的座右銘,期待法律扶助基金會持續維護弱勢族群的訴訟權,也祝福有法律上需求的當事人得到應有的扶助。


6
林茂權 覆議委員

林茂權覆議委員

韶光荏苒,自民國93年7月1日奉服務機關最高行政法院指派,並經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同意,擔任覆議審查委員,迄今屆滿20年。個人雖於審判工作之外,增加一些負荷,惟從參與覆議審查過程中有所學習,獲益良多。
今又於基金會慶賀成立20周年之際,承蒙總會遴選為熱心公益覆議委員,個人殊感榮幸。
眾所周知,法律扶助基金會自成立以來,對於弱勢族群提供諸多法律扶助,維護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貢獻卓著。個人僅此慶祝成立20周年的盛會,祝福法律扶助基金會業務順利,全體同仁身體健康,平安喜樂。


7
邱忠義 覆議委員

邱忠義覆議委員

充任覆議委員多年,實感觸良多。在不同情境當事人的各種申請法律扶助理由中,有的讓我們頗覺心酸、同情,真心想扶助一把,並希望能勝訴,讓公平、正義能獲得補救;有的則讓人覺得申請人不斷在浪費司法資源,不值得特別給予法律扶助。是以,在每一個個案中,我們覆議委員們都會將心中的那把尺明確化,努力地落實設立法律扶助的立法初衷,並直球對決告訴申請人覆議有或沒有理由。
也很感謝這些年與我一同付出的委員、法扶承辦同仁們,有您們同行,這世界真的變好了。


8
邱滋杉 覆議委員

邱滋杉覆議委員

法律是為了保護無辜而制定的。盡在不言中……


9
姜志俊 覆議委員

姜志俊覆議委員

行有餘力,則以助人,古有明訓。
扶弱濟傾,行俠仗義,心嚮往之。
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20週年,榮膺熱心公益覆議委員,雖獲肯定而欣慰,
尤感責任之重大。本人仍將一如既往,秉持「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之律師使命,善盡「對於無資歷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之義務,以實現律師法第一條及法律扶助法第一條之立法目的,讓司法正義之陽光普照大地。


10
高烊輝 覆議委員

高烊輝覆議委員

在大事務所受僱十年,從96年自行執業以來,我就加入北部三個分會擔任扶助律師,也在板橋分會擔任審查委員,後來板橋分會推薦我擔任覆議委員,一直做到現在。十多年來,從參與一般案件覆議,到參與新進律師書狀審查,曾多次受託就被申訴扶助律師之書狀及開庭活動提出審閱意見書,並多次參加覆議委員座談會討論法扶實務法律問題。

非常榮幸獲得「熱心公益覆議委員」的肯定,後續法扶有需要我的地方,我也會繼續貢獻一己之力,謝謝!


11
陳文靜 覆議委員

陳文靜覆議委員

恭喜法扶20歲了,很榮幸有機會和法扶共同成長,想當初法扶設立時,事務所前輩積極鼓勵同仁參與,這也牽起了我和法扶將近20年的緣分。雖然個人能力有限,只能提供小小的協助,但在這段期間,和許多熱心公益的覆議委員共同討論、審查案情,學習從不同角度檢視個案,也有幸從許多前輩的談天中看到不同的人生態度,著實收穫良多。當然,法扶同仁的細心前置作業,也是功不可沒。最後,期待更多有心人的加入,讓法扶長長久久。


12
陳君漢 覆議委員


13
陳香如 覆議委員

陳香如覆議委員

奉獻個人微薄力量回饋社會是執業以來的志向,感謝法扶基金會給予肯定能獲此殊榮。


14
陳淑貞 覆議委員

自1998年開始擔任白曉燕基金會董事,很汗顏2004年東森電視採訪時,稱呼當時免費為低收入戶打官司的我為菩薩律師,我應該算是台灣致力於犯罪被害人保護及法律扶助的先驅吧。
法扶成立5週年,獲頒優良扶助律師獎,如今25週年能榮獲優良覆審委員獎,非常欣慰。加上今年是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元年,能在憲法法庭代言心聲,達成多年公益心願。
扶助弱勢沒有止境,惟願繼續秉持初心,陪伴弱勢,勇往前進!


15
陳雅萍 覆議委員


16
游開雄 覆議委員

游開雄覆議委員

欣逢法扶會20週年,很榮幸能與長期一同幫助無數弱勢民眾的夥伴們共同慶祝,個人一己的力量非常有限,期盼社會各界能將法扶會展現的正向能量,推廣到各個角落,也謝謝法扶會給予本人的肯定,希望能持續與法扶會一起為弱勢的民眾,爭取法律應有的保護。


17
趙興偉 覆議委員

趙興偉覆議委員

榮獲法扶熱心公益覆議委員的獎項,感到非常榮幸和感動。
首先,法扶成立時,我就參加法扶擔任為法扶律師,幫助弱勢族群爭取權益。在擔任覆議委員期間,對於聲請人為尋求法律扶助,經基金會分會拒絕扶助,聲請人不服,提起覆議,本人均兢兢業業參與審議,對聲請人覆議有無理由,均詳細臚列說明,使聲請人甘服。
這個獎項不僅是對參與法扶工作的肯定,也是對未來的鞭策。我會繼續投身法扶公益事業,致力於維護正義,全力以赴,幫助弱勢族群爭取最大的權益,最後,衷心謝謝法扶!


18
劉承武 覆議委員


19
劉師婷 覆議委員

劉師婷覆議委員

一、本人感謝法扶會通知本人獲選為熱心公益覆議委員,本人深感榮幸。
二、覆議審查之目的,主要係就受扶助人或扶助律師對原審查決定之內容不服,確認維持原審查決定、或撤銷原審查決定另為適當之決定,以覆議委員過半數之意見作出判斷。
三、本人身為覆議委員有機會參與覆議委員座談會,就法律扶助施行範圍辦法、受扶助者無資力認定標準、扶助律師酬金之酌減事由參與討論及檢討,有助於統一審查委員認定之標準及適用,非常有意義。
四、本人相信法扶會未來將與時俱進,繼續拼搏、堅持「親和」、「效率」、「彈性」及「專業」之服務理念與提升法律扶助品質、健全法扶制度之使命。
在此祝福法律扶助基金會20歲生日快樂!


20
賴淑玲 覆議委員

賴淑玲覆議委員

在法扶擔任覆議委員多年,十分榮幸能獲此肯定。
在覆議審查過程中所接觸到之案例及法扶承辦人員所提供之意見,也給予個人很多的學習及省思。
適逢法扶二十週年,很榮幸能一路見證法扶之發展,濟弱扶傾,矢志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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