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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1.09.16
更新日期:2024.12.31
先前新北市三重區發生合法家庭看護工遭到警察非法盤查,先是遭到上銬帶回警局,最後在確認具合法身分後遭丟包。
警察不是負責治安和犯罪的嗎? 失聯移工和警察有甚麼關係?警察針對失聯移工的查處有法律依據嗎?
從Stop and Search到Stop and Frisk,甚至Stop and Arrest,美國紐約NYPD遭到認定違憲錯誤執法方式已是各國警察的殷鑑。
而有鑑失聯移工大多所涉案件僅為行政處罰案件,以及勞資糾紛的問題,卻在不明究理的政策思維下,被變成祥安計畫中的國安問題。
要求已經有各式各樣滿坑滿谷任務的警察,在上層只給績效要求,不告知法律依據的作法下,
走到假日的車站,開始背負更多績效要求的協處責任,最終基層員警得到的卻是更多執法風險?
更甚者,有些惡劣雇主,找失聯移工來做事情,等到發薪那天再預先檢舉,通報警察一網打盡,省下大筆薪資。
如果你想了解,這些不受勞基法保障,無法合理轉換雇主,又被高額仲介費剝削的外籍勞工和台灣警察在異國的街頭,莫名而荒唐的對峙,歡迎收聽本集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