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Legal Aid Foundation
發佈日期:2023.10.26
更新日期:2024.05.29
法律扶助基金會受勞動部委託辦理「勞工訴訟扶助專案」(簡稱勞動部專案)。
本專案服務內容
申請法扶律師,協助打官司(訴訟代理)/撰寫法律書狀(撰狀)/協助調和解法律糾紛。
申請法扶律師
申請方式:請向鄰近的法扶分會聯繫 全國服務據點
建議您優先以「法扶標準」進行申請審查,因整體而言以「法扶標準」通過後對申請人權益較佳。當您的審查標準不符合「法扶標準」時,如視條件可適用「勞工訴訟扶助專案」時,則可轉以該專案審查。
選擇專案時,請就您的身分類型、案件類型、是否需繳納裁判費、是否有保全債權或停止強制執行之必要,予以綜合考量。如不清楚如何選擇或對標準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法扶分會人員。
有關本專案之審查標準、應備文件、費用說明、救濟管道請參考下方比較表。
查看更多:法扶與其他受政府委託專案權益對照說明
法扶與勞動部專案 標準比較表
一、【申請資格】申請案件准予扶助之審查標準
申請類型 |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標準】 | 勞動部委託專案【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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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 |
合法居住於台灣地區的人。 |
勞工(案件須與勞資糾紛有關且須符合專案扶助範圍) *符合勞動基準法第2條勞工之定義:「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
資力(即財力) |
申請人個人每月收入低於 6 萬 5 仟元、個人名下資產低於300萬元。(112年1月1日起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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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
案情要有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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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扶助範圍 |
原則上沒有案件類型限制,但部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需經分會會長同意後才能准予扶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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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型 | 勞動部委託專案【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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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 |
勞工(案件須與勞資糾紛有關且須符合專案扶助範圍) *符合勞動基準法第2條勞工之定義:「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
資力(即財力) |
申請人個人每月收入低於 6 萬 5 仟元、個人名下資產低於300萬元。(112年1月1日起適用) |
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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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扶助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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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應備文件】申請扶助時應攜帶文件
※ 補充說明:下方為基本必備文件,如審查、覆議委員會認為有補充其他文件必要(如存摺、保單、集保存摺等),將另行通知。
申請類型 |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標準】 | 勞動部委託專案【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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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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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型 |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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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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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型 | 勞動部委託專案【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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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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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通過後】通過審查後的扶助項目與權利義務內容(費用說明)
※ 若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決定為「駁回」,表示申請不通過,法律扶助基金會無法派律師給您,即使您願意付費仍無法扶助,如有找律師需求請洽當地律師公會。
申請類型 |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標準】 | 勞動部委託專案【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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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 |
|
您不需要支付律師費,由本專案支付律師費。 |
訴訟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 |
當您的案件通過法扶基金會扶助,在扶助過程中或是案件結束後,發生需要繳納跟訴訟相關的必要費用時(例如:裁判費、證人日費旅費、鑑定費、政府規費等),可以向法扶申請支付,法扶需再次交由審查委員會決定,由審查委員會決定是否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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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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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出具保證書 |
回饋金 |
請連結費用說明: 回饋金 |
無須繳納回饋金 |
申請類型 |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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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 |
|
訴訟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 |
當您的案件通過法扶基金會扶助,在扶助過程中或是案件結束後,發生需要繳納跟訴訟相關的必要費用時(例如:裁判費、證人日費旅費、鑑定費、政府規費等),可以向法扶申請支付,法扶需再次交由審查委員會決定,由審查委員會決定是否同意。 |
保證書 |
|
回饋金 |
請連結費用說明: 回饋金 |
申請類型 | 勞動部委託專案【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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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 |
您不需要支付律師費,由本專案支付律師費。 |
訴訟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 |
|
保證書 |
無法出具保證書 |
回饋金 |
無須繳納回饋金 |
四、【申請未通過】不服審查決定的救濟管道
申請類型 |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標準】 | 勞動部委託專案【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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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議 |
可提起覆議,由法律扶助基金會覆議委員會重新審議。 |
可提起覆議,由法律扶助基金會覆議委員會重新審議 |
訴願 |
無法提起訴願。 |
可提起訴願,由委託單位辦理訴願審議。 |
法規依據 |
法律扶助法及相關子法 |
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
申請類型 |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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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議 |
可提起覆議,由法律扶助基金會覆議委員會重新審議。 |
訴願 |
無法提起訴願。 |
法規依據 |
法律扶助法及相關子法 |
申請類型 | 勞動部委託專案【勞工訴訟扶助專案】 |
---|---|
覆議 |
可提起覆議,由法律扶助基金會覆議委員會重新審議 |
訴願 |
可提起訴願,由委託單位辦理訴願審議。 |
法規依據 |
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