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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教育訓練

「原住民族自然資源使用與森林法」扶助律師教育訓練

活動日期:2023-03-17

發佈日期:2023.02.17

更新日期:2024.06.04

一、課程名稱:原住民族自然資源使用與森林法

二、舉辦緣由:
原基法第19條的自然資源利用權如何在訴訟中使用?原住民採集森林產物觸犯森林法時,有那些答辯途徑?什麼是原住民族自然資源共同管理機制?講師將從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原住民族基本法簡介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及自然資源利用權,並簡要說明當原住民面臨到森林法刑罰時,常見的答辯方向,及如何判斷有無「文化抗辯」(cultural defense)途徑;最後介紹近期政府推動之原住民自然資源共同管理機制(co-management of natural resource by indigenous people),並提出講者的一些評析,希冀能帶給各位扶助律師新的法律思維方向,並從中點燃一些後續迴響及討論。

三、主辦單位:法律扶助基金會嘉義分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

四、課程規劃:

  • 課程時間:112年3月17日(週五)下午02:00-05:00

  • 課程地點:嘉義中油公司人力資源訓練所-敬業樓301教室

  • 講師介紹:林韋翰律師

  • 學經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前元日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現任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曾擔任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訴訟代理人

  • 報名連結:線上報名表

  • 課程對象:本會扶助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