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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教育訓練

談國民法官法制度下,檢察官與被害人律師的合作

活動日期:2025-07-19

發佈日期:2025.06.20

更新日期:2025.06.19

我國國民法官法於民國112年間正式施行,迄今已屆滿2年,其程序進行與過往刑事訴訟案件有所不同,對於律師擔任是類案件被害人之代理人(告訴、訴訟參與)時,如何與檢察官協力面對國民法官法庭,亦為當前重要課題。故特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彰化分會、社團法人彰化律師公會合作,邀請具有豐富國法案件實務經驗的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陳則銘檢察官,為律師們講解及經驗分享,期使律師們對此課題更加了解,以提升辦案品質。

  1. 辦理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社團法人彰化律師公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彰化分會
  2. 教育訓練時間及地點(本次為實體課程,非線上課程)
    • 時間:2025年7月19日(週六)09:25-12:40
    • 地點: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樓多媒體教室(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3. 對象及人數:扶助律師暨彰化律師公會會員預計40名
  4.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5. 課程內容:
    • 09:15-09:25 報到
    • 09:25-09:30 活動致詞 ▌各辦理單位長官、代表致詞
    • 09:30-11:00 談國民法官法制度下,檢察官與被害人律師的合作 ▌嘉義地方檢察署陳則銘檢察官
    • 11:00-11:10 中場休息
    • 11:10-12:40 談國民法官法制度下,檢察官與被害人律師的合作 ▌嘉義地方檢察署陳則銘檢察官
    • 12:40 賦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