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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教育訓練

「從受害到加害間的循環:少年事件被害人角色的流動與權益的照顧」 扶助律師教育訓練

活動日期:2025-08-22

發佈日期:2025.07.29

更新日期:2025.07.29

少年事件之處理流程與一般刑事訴訟程序大有不同,少年事件中被害人權益問題,亦因被害人加害人角色的界線模糊(即被害人兼加害人)、被害人權益與少年保護的衝突…等於少年事件中之特殊情形,與一般刑事案件大有不同,本會特邀請法少年想要什麼?少年法庭能給什麼?少年事件與刑事案件之差異為何?本會特邀請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傅曉暄法官(現為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調辦事法官)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何美珠主任調查保護官,就少年法庭法官、調查保護官之實務工作暨經驗分享,進而瞭解於少年事件中被害人需律師協助的內容。

本次教育訓練資訊如下: 

  1.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
  2. 課程名稱:從受害到加害間的循環:少年事件被害人角色的流動與權益的照顧
  3. 課程時間:2025年8月22日(週五)14:00-17:00
  4. 課程方式:實體與線上
  5. 課程地點: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會館4樓(新竹縣竹北市成功16街37號)
  6. 課程講師:
    • 傅曉瑄法官
      • 現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調辦事法官
      • 學歷:
        台灣大學 經濟學系及法律學系財法組 雙學士
        中正大學 犯罪防治研究所 碩士
        畢業論文:少年法庭保護處分對不同犯罪類型防止再犯之成效探討。
        清華大學 教育心理與諮商碩士在職專班進修中
      • 經歷:
        律師高等考試及格,已取得律師資格。
        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 結業。    
        曾任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 何美珠主任調查保護官
      •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司法組畢業
      • 經歷: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書記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
  7. 參加人員:
    • 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全體會員(新竹律師公會會員亦可向公會報名)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審查委員暨工作同仁(以新竹分會扶助律師優先,如有餘額開放予他分會扶助律師)    
  8. 報名方式:
    • 一律採網路報名制,請點擊:線上報名
    • 報名截止日2025年8月18日,若報名期限截止前報名人數已額滿即停止報名
    • 實體限額20人,線上限額250人,是否報名成功,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 線上課程部份本會於課程三天前,發送視訊連結及教育訓練講義電子檔至律師填寫之電子信箱,如律師未收到電子郵件,再煩請來電確認
  9. 聯繫窗口:法扶新竹分會田靜怡專員(電話:03-525-9882分機205,信箱:viviantst@laf.org.tw
  10. 課程流程:
    • 13:45-13:55 報到    
    • 13:55-14:00 開場致詞 ▌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張淑美理事長、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王志陽會長
    • 14:00-17:00 從受害到加害間的循環:少年事件被害人角色的流動與權益的照顧(15:30休息15分鐘) ▌ 傅曉瑄法官、何美珠主任調查保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