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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教育訓練

精神衛生法參審新制(花蓮場)

活動日期:2025-10-03

發佈日期:2025.09.12

更新日期:2025.09.10

我國精神衛生法於79年12月7日公布施行,其中經歷幾次修法,並於111年12月14日完成全文修正公布,新法於113年12月正式上路。此次修法之5大重點為推動心理健康促進、積極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多元化社區支持資源、強化病人通報並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原則以及病人權益之保障。

就精神衛生法參審新制,將強制住院之決定權責由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改為法院,並採取專家參審的方式進行審理。如嚴重病人緊急安置期間,未經委任律師為代理人者,應由指定精神醫療機構通報中央主管機關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因應前開修正,本會依精神衛生法第62條第2項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嚴重病人緊急安置期間之扶助業務,包含嚴重病人之到院法律諮詢服務、律師教育訓練等,並預計於新制正式上路後,協助指派律師擔任嚴重病人之非訟代理人。

為增進扶助律師對於新制之認識,培訓具備辦理此類案件所需專業之扶助律師,爰辦理本次教育訓練課程,以提升扶助律師爾後對於辦理相關案件之品質,進而維護受扶助人之權益,落實CRPD之意旨。

  1. 活動日期:2025年10月3日(週五)08:30-12:30
  2. 活動地點:福容大飯店2樓宴會C廳(花蓮縣花蓮市民生路51號)
  3. 活動名稱:114年扶助律師教育訓練「精神衛生法參審新制」
  4.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
  5. 協辦單位:花蓮律師公會
  6. 參加對象: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扶助律師、審查委員及法扶同仁
  7. 報名方式:請於2025月9月29日(週一)以email或傳真方式報名
    • 花蓮法扶信箱:hualien@laf.org.tw
    • 花蓮法扶傳真:03-823-3068
    • 承辦人:花蓮法扶王子淇專員,電話03-822-2128分機12
  8. 活動流程:
    • 08:30-08:50 報到
    • 08:50-09:00 主席開場與致詞
    • 09:00-10:00 精神衛生法參審機制 ▌花蓮慈濟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何明儒 醫師
    • 10:00-10:20 中場休息
    • 10:20-11:20 司法精神鑑定實務解讀鑑定報告 ▌花蓮慈濟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何明儒 醫師
    • 11:20-11:30 中場休息
    • 11:30-12:30 如何與精神障礙者溝通之技巧 ▌花蓮慈濟醫院護理部江國誠 護理長
    • 12:30 賦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