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自民國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且自115年1月1日起第5條第1項第1款開始施行,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案件日益增加中;本會115年度第二場次國民法官法研修課程,特邀請廖彥鈞檢察官就檢方、辯方角度,分享國民法官法案件之辯論技巧。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
- 課程名稱:國民法官案件之辯論架構與技巧
- 課程時間:2026年8月15日(週六) 09:00-12:00
- 課程方式:實體與線上
- 課程地點: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會館4樓(新竹縣竹北市成功16街37號)
- 參加人員:
- 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全體會員(新竹律師公會會員亦可向公會報名)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審查委員暨工作同仁(以新竹分會扶助律師優先,如有餘額開放予他分會扶助律師)
- 課程講師:廖彥鈞檢察官
- 學歷:
政治大學法律系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東吳大學會計系碩士在職專班
臺灣大學法律系博士班
- 經歷: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重大刑案專組、機動組)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重大刑案專組、國民法官專組、檢肅黑金專組)
-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制,報名截止日115年8月11日17時,若報名期限截止前報名人數已額滿即停止報名 (實體限額20人,線上限額250人,是否報名成功,另以電子郵件通知;線上課程部份本會擬於115年8月13日,發送視訊連結及課程講義電子檔至律師填寫之電子信箱,如律師未收到電子郵件,再煩請來電確認)
- 聯繫窗口:法扶新竹分會-田靜怡專員(電話:03-525-9882分機205,E-mail:viviantst@laf.org.tw)
- 課程流程:
- 08:45-08:55 報到
- 08:55-09:00 開場致詞 ▌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 張淑美理事長、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 王志陽會長
- 09:00-12:00(10:30休息10分鐘) 國民法官案件之辯論架構與技巧 ▌廖彥鈞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