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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職進修

115年度家事事件律師在職進修課程

活動日期:2026-11-14

發佈日期:2026.11.03

更新日期:2026.11.03

當家庭發生糾紛(如離婚、監護權、探視、扶養費、遺產分割等),在正式進入法院訴訟審判前,應由具備法律、心理、社會工作或家庭專業背景的家事調解委員(或法官)協助雙方坐下來冷靜溝通、理性協商,以「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找出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基於上開目的,《家事事件法》乃設立了「調解先行」的制度。

依家事事件法第23條規定,除家事丁類事件外,請求法院裁判前,應先經法院調解。所以法院在審理前,會先由受過調解專業訓練的調解委員進行調解,在過程中,調解委員會幫助家庭成員冷靜思考面對問題,心平氣和商量出一個合理的方案或釐清問題的癥結,圓融解決糾紛,妥適且平和處理彼此歧見,重建或調整和諧的身分及財產關係。

為提升本轄律師辦理家事事件之品質,基隆律師公會與法扶基隆分會謹定於民國115年11月14日(星期六)下午14時至17時,假法扶基金會總會,邀請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林鈺琅法官講授「家事調解實務」之課程,內容精彩可期。歡迎本轄律師共襄盛舉,踴躍參加。

  1. 課程時間:2026年11月14日(週六)下午02:00-05:00
  2. 課程地點: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
  3. 同步視訊:Google Meet 線上視訊會議
  4. 參與人數:實體50人,線上100人(實體如超出名額,則另行通知改參與線上課程)
  5.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額滿為止。
  6.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額滿即不再受理報名並關閉報名表單),報名以本會收受報名表次序定之。
  7. 線上課程:使用「Google meet」軟體進行,將於開課前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課程資料及課程代碼。
  8. 課程規劃
    • 13:30-14:00 報到(實體:法律基金會總會6樓大會議室。線上:Google Meet 線上視訊會議)
    • 14:00-14:10 致詞
    • 14:10-15:30 進修課程:「家事調解實務講座」上半場 ▌講師:林鈺琅法官(新北地院家事法庭)
    • 15:30-15:40 中場休息
    • 15:40-17:00 進修課程:「家事調解實務講座」下半場 ▌講師:林鈺琅法官(新北地院家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