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2023-08-05、2023-08-12、2023-08-13、2023-08-19、2023-08-20
壹、背景說明
我國法務部自民國97年5月開始,將推動修復式司法列為重要政策,建立以人為本的柔性司法體系。其後於98年7月核定「法務部推動修復式正義─建構對話機制、修復犯罪傷害計畫」,並於99年6月22日正式頒訂「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總統府更於106年9月8日發布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成果報告書」,將「實踐修復式正義」列為重點建議,特別強調本於「人本精神」跟善於溝通原則推動修復式司法,協助當事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以建設和諧社會、降低犯罪為目的,在尋求真相、尊重、撫慰、負責與復原中實現正義」。有鑑於修復式司法已成為我國刑事程序的重要一環,為因應犯罪被害人保護的司改議題及保障被害人法律權益的措施提供被害人適切的法律扶助以陪伴與支持被害人走過訴訟歷程。透過本計畫,受訓學員能體察修復式司法之人本價值,具備擔任促進者之初步能力,陪伴與支持被害人。
貳、本課程資訊如下
一、執行單位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南投分會、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南投律師公會
- 協辦單位:善意溝通協會
二、實施時間與方式:
- 時間:民國112年8月5日(六)、8月12日(六)、8月13日(日)、8月19日(六)、8月20日(日)上午9:00-12:10(前10分鐘為開幕,9點10分開始上課)、下午13:30-16:30
- 方式:本次培訓包括大堂演講及分組演練,使用Google Meet視訊會議系統,線上工作坊方式進行。
三、報名事項:
- 報名時間:自 112 年6 月14日起至 112 年 7月 3日止。
- 網頁登記報名:限額60 名,並依下列身分別及報名順序額滿為止。請點擊:線上報名表
- 參與人數資格,依下列順位資格的決定錄取:
- 南投律師公會會員及特別會員兼法扶扶助律師
- 法扶扶助律師
- 全國律師聯合會會員
- 各合作辦理單位推荐之其他領域促進者、專業人
- 報名費用:新臺幣 3,000 元(請接到繳費通知後再匯款)
- 請於通知報名成功後,2日內繳款完畢,逾期將視為放棄報名次序,並依序通知候補;費用請匯款後,將匯款單傳真至 049-2246226或掃描寄至南投分會電子信箱(nantou@laf.org.tw)。匯款帳號將另以Emill通知報名成功之學員。
- 報名後繳費後如欲取消者,請於112年7月14日(五)下午5時前通知,以電子郵件寄至分會信箱並註明退費帳戶,同時以電話告知承辦人。逾時通知或缺席者,恕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
- 報名成功未達20人者,本次活動消取辦理,若已繳費者將全額退費。
- 南投分會承辦人:張家嫻(049-2248110*101)。
四、培訓認證:
- 本次課程業經司法院秘書長以111年4月14日秘台廳刑一字第1110009451號函同意為「法院辦理審判中轉介修復式司法應行注意事項」第6點第2項第4款所稱之修復式司法相關課程。如學員領得結業證書,且同意法院辦理修復式司法相關業務時得予以連繫,本會將彙整名冊,併同學員評核成績提供予司法院及法院業務參考。
- 另法務部亦以111年4月14日法保決字第11105505510號函說明,可彙整領得結業證書之學員名冊作為當地地檢署聘任促進者之參考,惟各地檢署之遴聘與否仍尊重各地檢署之決定。
- 另領得結業證書之學員,取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犯罪被害人扶助案件」優先派案資格,及加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取得「犯罪被害人律師」律師資格,或「一路相伴法律協助案件」優先派案資格。
五、視訊線上報到及相關事宜:
- 每日上課前10分鐘課後20分鐘,開放Google表單簽到、簽退。上課時請全程開啟視訊鏡頭,以確認出席情況。如未完成簽到退,或未開啟視訊鏡頭,視為未出席培訓。
- 課程中如講師唱名三次邀請發言,沒有回應者,也視同該節課缺席。
- 本系列課程禁止錄音、錄影、重製或散播相關影音檔案。
- 其餘未盡事項請以網路公告為準,如遇特殊狀況,則以法務部指示為準。
六、 測驗及評核:
- 大堂演講會以電子問卷不定時進行測驗評量,分組演練則有課程講師及助理講師依學員之互動及回應的情況進行評核,所以請學員務必依照安排之組別,進入遠距授課網址。
- 學員評量及評核成績併同結業證書編號函送法務部存檔。
- 如學員同意法院辦理修復式司法相關業務時得予以連繫,本會將彙整名冊,併同學員評核成績提供予司法院及法院業務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