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noscript使用
跳到主要內容
:::

律師教育訓練

「司法少年的過去、現在與未來」扶助律師教育訓練

活動日期:2023-09-23

發佈日期:2023.09.11

更新日期:2024.06.03

少年事件之處理與一般刑事訴訟程序大有不同,並非以司法審判為主體,更重要的是審判後的矯治及預防工作,少年事件最重要之目的,是讓有非行行為之少年,透過審理後處遇之輔導及教育之方法與過程,改過遷善,重新適應正常社會生活,預防再犯之發生。如是,少年法的主體是誰?司法少年想要什麼?少年法庭能給什麼?少年事件與刑事案件之差異為何?本會特邀請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邱巧寧法官,從少年、家庭、被害人、輔佐人、法官、調查保護官及志工等不同視角,分享其豐富之實務經驗。

本次教育訓練資訊如下: 

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

二、課程名稱:司法少年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三、課程時間:112年9月23日(週六)09時30分至12時30分。

四、課程方式:實體與線上

五、實體課程地點&地址: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會館4樓(新竹縣竹北市成功16街37號)

六、參加人員:

  • 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全體會員。(新竹律師公會會員亦可向公會報名)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審查委員暨工作同仁(以新竹分會扶助律師優先,如有餘額開放予他分會扶助律師)

七、報名方式、聯絡窗口及電話等:

  1. 一律採網路報名制,請連結線上報名系統。報名截止日112年9月18日,若報名期限截止前報名人數已額滿即停止報名 (實體限額25人,線上限額70人,是否報名成功,另以電子郵件通知;線上課程部份本會於課程三天前,發送視訊連結及教育訓練講義電子檔至律師填寫之電子信箱,如律師未收到電子郵件,再煩請來電確認。)
  2. 聯繫窗口新竹分會-田靜怡專員 (03-525-9882分機205,viviantst@laf.org.tw)            

八、課程流程:

時間 內容 講者
09:00-09:25 報到  
09:25-09:30 開場致詞 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 許民憲理事長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 王志陽會長
09:30-12:30
(11:00休息15分鐘)
司法少年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邱巧寧 法官
  • 現職: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
  • 學歷:中興大學法律系
  • 經歷: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