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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教育訓練

「原住民保留地之行政與司法實務探討」律師教育訓練

活動日期:2024-01-20

發佈日期:2023.12.26

更新日期:2024.06.03

台灣於民國83年8月1日透過憲法增修條文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並於94年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其條文第20條及23條明確宣示,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選擇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雖原住民族委員會於民國108年間修正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法規,且最高法院大法庭曾於民國110年裁定原住民保留地借名登記契約無效,然現行制度尚難明確。

又涉及原住民相關案件,常與原住民保留地息息相關,為使扶助律師能瞭解目前實務上常見問題,故本次邀請行政機關及司法實務律師擔任本次講師,分享原住民保留地實務上常碰到的問題以及案例分享。

一、辦理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南投分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原住民族法制委員會、南投律師公會

二、教育訓練時間及地點(本次為實體課程,非線上課程,請注意)

  • 時間:2024年1月20日(星期六)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地點: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跨領域橋接創新學苑(南投縣政府綜合大樓/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一樓)

三、對象及人數:扶助律師及南投律師公會會員等,預計約30人。

四、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連結線上報名表

五、 活動流程

時間 內容 人員
08:40-09:00 報到  
09:00-09:10 開場致詞 主協辦單位長官致詞
09:10-11:00 原住民保留地相關行政法令介紹 主講人:南投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輔導科 黃振頣科長
11:00-12:30 原住民保留地相關司法實務分析(一) 主講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專職律師主任 謝孟羽律師
12:30-13:30 休息時間  
13:30-15:30 原住民保留地相關司法實務分析(二) 主講人:全國律師聯合會原住民族法制委員會 主任委員 林三元律師
15:30-16:00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