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noscript使用
跳到主要內容
:::

律師教育訓練

113家事案件中子女會面交往之爭議問題-扶助律師暨社工師聯合教育訓練

活動日期:2024-04-12

發佈日期:2024.03.12

更新日期:2024.05.15

「河廣難航莫我過,未知安否近如何?暗中時滴思親淚,只恐思兒淚更多」- 清․倪瑞璿

家事事件近年來的發展趨勢對家庭影響日深,有鑑於會面交往困難是離婚父母痛中之痛,子女透過會面交往可使子女理解非同住方之父母仍然深愛子女,可以促進子女之健全成長,並確立子女之自我認同,子女若無法會見非同住之父母,將會感覺自己不受非同住方所疼愛,會認為自己是無價值之人,造成自尊心受損,貶抑自我存在之價值。因此會面交往不僅重要,更應立基於子女之最佳利益,父母不僅不得妨礙他方與子女會面交往,更應積極促成子女與他方會面交往,若能解決會面交往之問題,應可同時解決許多家事紛爭。

家事事件的特性,不單是處理案件,而是處理當事人間的關係,對於未成年子女的人格發展有著重大且深遠的影響,我們應該更積極地避免任何剝奪父母子女會面交往之惡意具體實現發生。本次教育訓練係針對探視方在進行子女會面交往時可能面臨的忠誠矛盾及離間等各種因素,提出司法實務上及社會工作實務上相應的對策,更希望透過律師與社會工作師在實務上的交流與討論,進而降低會面交往權行使不能的困境,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弱勢家庭成員之最佳利益。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分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

  • 課程地點: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3樓演講廳(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3樓)

  • 交通指引:捷運板南線(亞東醫院站)3號出口,沿南雅南路二段至貴興路右轉直行約6分鐘。

  • 辦理日期:2024年4月12日(週五)13:30-17:30

  • 課程講師: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黃繼瑜庭長、中華社會福利促進協會 李麗慧秘書長

  • 邀請對象:法扶新北分會扶助律師260人、社會工作師(員)40人

  • 聯絡人:法扶新北分會林專員,電話:02-2973-7778,信箱:vitiya@laf.org.tw

  • 議程:

時間 內容 講者
13:30-13:35 長官致詞  
13:35-15:30 家事案件中子女會面交往之爭議問題(司法實務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黃繼瑜庭長
15:30-15:45 休息時間  
15:45-17:15 家事案件中子女會面交往之爭議問題(社工實務面) 中華社會福利促進協會 李麗慧秘書長
17:15-17:30 綜合Q&A  
17:30 大合照/賦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