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Legal Aid Foundation
活動日期:2024-05-18
發佈日期:2024.04.19
更新日期:2024.06.03
我國於2014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實施至今即將屆滿10周年。在這段期間,不論是司法、教育或福利服務提供等領域,已有諸多彰顯兒少主體性或強化其意見表達之相關修法或政策;而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之作成更加凸顯出兒童權利對於家事事件司法實務之重要性。
然而,兒童權利的內涵究竟為何?兒少不再僅僅是政策及立法中「被保護的客體」、而是「權利主體」的核心概念應如何適用於實際個案?「兒少最佳利益」及「被傾聽的權利」等抽象規範原則又該如何與其他主體(例如父母)之權利進行衡平?本次分享將回歸兒童權利的基本理念、介紹重要國際學術論述,並以家事法庭主要案件類型為例(初步規劃以父母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案件類型為主),以分析國際間不同的運作模式與相關爭議,並特別著重於兒童權利公約所強調之程序保障,冀望透過理論與實務之對話,就我國現行機制設計是否確實掌握兒童權利之內涵、整體兒少司法環境究竟應如何方能達到以兒少為中心之目的為進一步之思考。本會特邀請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位學程林沛君副教授擔任講座,分享其豐富的學術研究。
本次教育訓練資訊如下:
一、
主辦單位:新竹地方法院、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
二、
課程名稱:由CRC觀點談家事法庭-兒童權利理念與實踐
三、
課程時間:2024年5月18日(週六)上午09:30至12:30
四、
課程方式:實體與線上
五、
實體課程地點&地址: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會館4樓(新竹縣竹北市成功16街37號)
六、
參加人員:
(一)
新竹地方法院家事庭司法人員及調解委員
(二)
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全體會員。(新竹律師公會會員亦可向公會報名)
(三)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審查委員暨工作同仁(以新竹分會扶助律師優先,如有餘額開放予他分會扶助律師)
七、
報名方式、聯絡窗口及電話等:
1.
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名截止日113年5月13日,若報名期限截止前報名人數已額滿即停止報名 (實體限額10人,線上限額60人,是否報名成功,另以電子郵件通知;線上課程部份本會於課程三天前,發送視訊連結及教育訓練講義電子檔至律師填寫之電子信箱,如律師未收到電子郵件,再煩請來電確認。)
2.
聯繫窗口:新竹分會-田靜怡專員 (03-525-9882分機205,viviantst@laf.org.tw)
八、
課程流程:
時間 | 內容 | 講者 |
09:00-09:25 |
報到 | |
09:25-09:30 |
開場致詞 | 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 許民憲理事長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 王志陽會長 |
09:30-12:30 |
由CRC觀點談家事法庭-兒童權利理念與實踐 | 林沛君 副教授 現職: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位學程專任教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