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Legal Aid Foundation
活動日期:2024-06-29
發佈日期:2024.05.22
更新日期:2024.05.29
我國國民法官法於去年(民國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實行迄今(民國113)年已屆滿一年,各地方法院均有實務案件進行審理中或已完成程序。國民法官案件程序之進行與過往刑事訴訟案件有所不同,國民法官制度的目的,是希望在審判中加入國民法官多元經驗、想法,與法律專業觀點彼此交流激盪,讓法院判決有更全面的視野,反映全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國民的參與,期盼能讓司法審判更透明,並開啟司法審判與社會的對話,增進國民與司法審判的相互理解與信賴。本會扶助律師擔任是類案件告訴人之訴訟代理人,應具有前揭相關專業知能並了解實務最新狀況,故舉辦本次「犯罪被害人律師國民法官案件實務經驗分享」扶助律師教育訓練。
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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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台中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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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犯罪被害人律師帶狀課程-3】犯罪被害人律師國民法官案件實務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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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時間:113年6月29日(週六)上午10: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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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方式: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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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地點:國立中興大學社管大樓120教室(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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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員:本會扶助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會員、律師公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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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113年5月30日(週四)上午09:00開放報名,請點擊連結:台中場線上報名網站。額滿即停止報名(限額70人,是否報名成功,另以電子郵件通知;本會最遲於課程三天前寄發教育訓練電子檔至律師填寫之電子信箱,如律師未收到電子郵件,再煩請來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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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窗口:台中分會-盧怡安專員
聯絡電話:(04)2372-0091分機112
台中分會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laf.org.tw
十、
課程內容暨流程表
課程時間 | 內容 | 主講人 |
09:20-09:50 | 報到 | |
09:50-10:00 | 開場致詞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 楊大德會長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台中分會主委 楊銷樺律師 |
10:00-11:30 | 由律師觀點談訴訟參與代理人於國民法官法案件中的著力點,以及檢方與訴訟參與代理人如何合作-從國民法官法庭之實務經驗出發 | 廖怡婷律師、許富雄律師 |
11:30-11:40 | 中場休息 | |
11:40-12:10 | QA時間 | 與談人:張庭禎律師、廖怡婷律師、許富雄律師 |
12:10-13:10 | 午餐休息 | |
13:10-15:10 | 國民法官案件審判經驗心得分享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庭長 周淡怡法官 |
15:10-15:20 | 中場休息 | |
15:20-16:50 | 由檢方觀點談訴訟參與代理人於國民法官法案件中的著力點,以及檢方與訴訟參與代理人如何合作-從國民法官實務經驗出發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張凱傑檢察官 |
16:50-17:20 | QA時間 | 主持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分會長 楊大德律師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庭長 周淡怡法官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張凱傑檢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