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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教育訓練

【犯罪被害人律師帶狀課程-3】「犯罪被害人律師國民法官案件實務經驗分享」

活動日期:2024-06-29

發佈日期:2024.05.22

更新日期:2024.05.29

我國國民法官法於去年(民國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實行迄今(民國113)年已屆滿一年,各地方法院均有實務案件進行審理中或已完成程序。國民法官案件程序之進行與過往刑事訴訟案件有所不同,國民法官制度的目的,是希望在審判中加入國民法官多元經驗、想法,與法律專業觀點彼此交流激盪,讓法院判決有更全面的視野,反映全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國民的參與,期盼能讓司法審判更透明,並開啟司法審判與社會的對話,增進國民與司法審判的相互理解與信賴。本會扶助律師擔任是類案件告訴人之訴訟代理人,應具有前揭相關專業知能並了解實務最新狀況,故舉辦本次「犯罪被害人律師國民法官案件實務經驗分享」扶助律師教育訓練。

  • 一、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

  • 二、

    • 協辦單位:全國律師聯合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委員會、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台中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 三、

    • 課程名稱:【犯罪被害人律師帶狀課程-3】犯罪被害人律師國民法官案件實務經驗分享

  • 四、

    • 課程時間:113年6月29日(週六)上午10:00-17:20

  • 五、

    • 課程方式:實體

  • 六、

    • 課程地點:國立中興大學社管大樓120教室(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 七、

    • 參加人員:本會扶助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會員、律師公會會員

  • 八、

    • 報名方式:113年5月30日(週四)上午09:00開放報名,請點擊連結:台中場線上報名網站。額滿即停止報名(限額70人,是否報名成功,另以電子郵件通知;本會最遲於課程三天前寄發教育訓練電子檔至律師填寫之電子信箱,如律師未收到電子郵件,再煩請來電確認)

  • 九、

    • 聯繫窗口:台中分會-盧怡安專員

    • 聯絡電話:(04)2372-0091分機112

    • 台中分會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laf.org.tw

  • 十、

    • 課程內容暨流程表

課程時間 內容 主講人
09:20-09:50 報到  
09:50-10:00 開場致詞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 楊大德會長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台中分會主委 楊銷樺律師
10:00-11:30 由律師觀點談訴訟參與代理人於國民法官法案件中的著力點,以及檢方與訴訟參與代理人如何合作-從國民法官法庭之實務經驗出發  廖怡婷律師、許富雄律師
11:30-11:40 中場休息  
11:40-12:10 QA時間 與談人:張庭禎律師、廖怡婷律師、許富雄律師
12:10-13:10 午餐休息  
13:10-15:10 國民法官案件審判經驗心得分享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庭長 周淡怡法官
15:10-15:20 中場休息  
15:20-16:50 由檢方觀點談訴訟參與代理人於國民法官法案件中的著力點,以及檢方與訴訟參與代理人如何合作-從國民法官實務經驗出發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張凱傑檢察官
16:50-17:20 QA時間 主持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分會長 楊大德律師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庭長 周淡怡法官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張凱傑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