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noscript使用
跳到主要內容
:::

自114年8月14日凌晨零時起,有關本會檢警、提審、公民不服從及少年移送前程序律師陪同到場服務之作業流程,取消陪偵(陪同)律師到場後需致電回報客服中心到場時間乙事。

發佈日期:2025.08.14

更新日期:2025.08.13

  1. 非常感謝貴律師長期以來熱心投入本會「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到場」、「提審案件律師陪同到場」、「公民不服從律師陪同到場」及「少年事件移送前程序律師陪同」等服務,本會深表感謝。近期因本會律師陪偵(陪同)服務申請條件放寬,而致陪偵(陪同)案件量大幅增加,本會客服中心的作業量也隨之上升。
  2. 為簡化行政流程、提升效率,俾利客服中心集中時間與精力因應緊急或特殊狀況,自114年8月14日凌晨零時(00:00)起,取消陪偵(陪同)律師到場後需致電回報客服中心到場時間的流程;換言之,貴律師於陪偵(陪同)完畢登入扶助律師線上系統回報時,於「陪偵紀錄表」的備註欄位填寫到場時間即可。若在案件進行中遇到需要改派律師、當事人利益衝突、當事人資格不符等情況,仍請致電客服中心(02-2559-2119)即時處理。
  3. 如有任何檢警服務相關問題,請洽法務處承辦人藍專員(電話:02-2322-5255轉分機110)。